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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在乌兰工业园区成功举办

时间:2011-10-27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继全省循环经济大会召开之后,8月30日,由青海省法学会主办,青海庆华集团承办,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研究院、海西州委宣传部、海西州司法局、乌兰县人民政府协办的“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在乌兰庆华集团煤化公司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举办。这是省法学会积极贯彻全省循环经济大会精神,努力营造依法促进循环经济良性发展的法治环境,积极为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的最好行动。
        论坛由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建荣主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和省法学会会长、省司法厅厅长毋法祥出席论坛并分别讲话;海西州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李国忠在开坛仪式上致辞。省社科联常务副主席胡维忠、海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田更、海西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杨东亮、海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德、青海庆华集团法律事务部经理刘书峰等出席论坛。出席论坛的还有海西州司法局、乌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省法学会特邀研究员、论文作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60余人。
        代表们紧紧围绕“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这一主题广泛研讨,深入论证,发表了各自独特的见解,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设想,交流了经验,提出了具体的建议,专家进行了点评。这次论坛是一次具有建设性、务实性的论坛,是一次富有成果的论坛,相信能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发展,为青海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治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在讲话中强调了三个问题:—是循环经济中的法治理念。首要的是要注意强化法治理念,就是推进循环经济中注入基本的法治理念,同时要端正法治理念,在推进循环经济过程中树立法治意识。二是循环经济中的立法先行。就是为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提出制度支持,在循环经济立法中,要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法规。三是循环经济中的司法支持。立法是纸上的法律,司法是生活中的法律。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是裁决矛盾冲突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当发挥特有的职能作用,为发展循环经济保驾护航。
        省法学会会长、省司法厅厅长毋法祥就《加强循环经济法治研究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讲话,阐明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对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讲话从发展循环经济,大力节约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供法治服务;强化法治手段支撑、引导、规范、保障循环经济有序发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环境治理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制定完善法律法规等方面对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进行了部署,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又提出了深入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提出了为柴达木循环经济良性发展,乃至全省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和法律对策支持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和希望。
        这次论坛共收到论文24篇,经青海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隐名评定,11篇论文获奖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青海省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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