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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与发展:政治、智治、共治 ——新“三治”模式下的山西省太原市“枫桥经验” 实践研究

时间:2018-11-29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yyx

  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浙江诸暨“枫桥经验”1963 年11 月,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基本结束,公安部派员赴浙江了解到试点中没有捕人的情况,即向正在杭州的毛泽东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说:“这就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公安部总结枫桥区的经验。11月22 日,毛主席在报送文件上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 推广去做”。1963年12月,诸暨市公安局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的发言,介绍了枫桥经验。1964年1 月14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极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为新人的批示》,批转了枫桥经验。从此之后,枫桥经验得以在全国推广,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老枝发新芽,发展和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维护治安,促进稳定,保障发展)。经过近半个世纪的风雨洗礼,直到今天,依然在浙江焕发它的光彩。“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镇, 矛盾不上交”的理念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枫桥经验”在绍兴地区乃至浙江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 其治理结果得到当地社会的认同。同时,时至今日“枫桥经验”也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不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为什么“枫桥经验”能够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依然能够发挥力量,不断取得新成效,这的确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问题,本文试图从太原市的实践来例证“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和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枫桥经验”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

  1. “枫桥经验”属于“法”的范畴

  我们知道法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普遍性三项基本形式特征,那么我们来看看枫桥经验是否具有这样的特征。枫桥经验起源于1963年,创造出“依靠和发动群众, 坚持矛盾不上交, 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后, 绍兴市各地按照“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在基层平安创建、外来人口管理、村民自治、信访工作等方面创造了许多有效的做法,最终发展和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新经验:党政动手,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维护治安,促进稳定,保障发展。在具体的做法上,形成了多样化的模式,如在基层平安创建方面,创制了“八创八进”模式; 在外来人口管理方面, 诸暨店口镇探索了“老乡管老乡”的新模式; 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方面, 出现了诸暨的“村务简报”、绍兴县的“夏履程序”、嵊州的“八郑规程”、新昌的“乡村典章”、上虞的“警示公约”等一批典型。

  我们知道法的规范性指的是行为的导向,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枫桥经验的缘起时期,还是在近年来的发展期,枫桥经验有着大量的行为规范,不仅规范权利行为,也规范权力行为。另外,就法的强制性来说,在诸如大量的规约中,比如绍兴县的“夏履程序”、嵊州的“八郑规程”、新昌的“乡村典章”等等,在不违反法的情况下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在许多村里,乡规民约被称为“小宪法”。最后,就普遍性而言,“枫桥经验”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在本地具有广泛性。所以,就法的三项基本特征而言,“枫桥经验”完全具备这些特征。因此,“枫桥经验”完全属于法的范畴,是属于区别于国家法的“软法”范畴。

  2. “枫桥经验”推动法治目标的实现

  “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的本质内涵都是以人为本。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枫桥经验”也是以人为本的经验之法。它尊重人、理解人、关爱人、教育人、提高人, 注重规范人的行为, 维护人的权益, 提高人的素质,和谐人的关系。因此,“枫桥经验”内涵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从观念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法律至上”的理念;从制度上,不断构建各种制度,实现公共治理的现代化;从方式上,通过深化理念、拓展领域、创新方式、完善机制等方面从全方位、多层次落实“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基本做法, 从根本上、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产生, 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目的的实现。

  3.“枫桥经验”充分体现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专有属性

  “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就是在党委领导下, 充分依靠群众, 把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 运用各种有效手段,通过创制各种章程、村规民约,法制性程序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做到矛盾不上交,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维护稳定。其中,党的领导是前提。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党的领导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和本质特征。“枫桥经验”从目标上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现,从本质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

  4.“枫桥型”法治模式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重要趋向

  “枫桥经验”丰富和完善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内容。我们知道,软法对硬法有着许多的积极效用,一则,软法为硬法创制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二则,软法为硬法的出台创造有利条件。在特定硬法创制之前,软法经常围绕着硬法的创制及其规范的公共主题进行探索。“枫桥型”法治模式的成功,说明硬法与软法在法治化进程中的并行不悖、在推动公域之治时的齐心协力,已经成为我国法治的典型本土特色。

  它的基本特征:第一,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核心。第二,在党的领导之下,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第三,创新发展模式,因地制宜,不断前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第四,从治安治理到社会综合治理,从平安中国到法治中国,从理念、制度、实践,全方位发展“枫桥经验”,发展“枫桥型”法治模式,这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重要趋向。

  二、问题的提出——为什么太原市需要实践“枫桥经验”?

  “枫桥型”法治模式告诉我们,只要有人民需要的地方,就需要“枫桥经验”,只要有矛盾纠纷的地方,就有“枫桥经验”。在太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和“枫桥经验”发源地浙江相比,也有了新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纠纷逐渐增多。如下:2012年矛盾纠纷主体是邻里纠纷、占总数的41.6%,婚姻家庭纠纷、占总数的23.5%,房屋宅基地纠纷、占总数的8.4%;涉及损害赔偿、生产经营、合同、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消费、人事劳动、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占总量的18.4%,其他纠纷约8%。而到了2017年,大量矛盾纠纷依然是邻里纠纷、占总数的33.5%,婚姻家庭纠纷、占总数的21.2%,征地拆迁导致的纠纷、占总数的18.3%。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则占总量的21.6%,呈上升趋势,其他矛盾约占6%。可见行业性、专业性以及征地拆迁造成的这类社会性矛盾成为太原各县(区、市)各类矛盾中新的突出矛盾。

  二是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乡结合部管理水平滞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因城市快速建设,许多新建居民小区拔地而起,造成不少市民、农民掺杂混住;另外,城中村外来人口和本地村民混居;在一些地方,出现了部分人口归属街道办事处管理,部分人口归属乡镇管理的问题;许多新建门面房地理区位归属原乡镇,但门面房所涉安全、消防、治安等管理归属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这些都造成了社会管理的混乱,而且管理越来越复杂。

  三是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增多。过去社会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而现在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纠纷则比较突出。近年来,由于太原市推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发生了大量的村民与村委乃至于村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多是征地拆迁、山林纠纷和土地纠纷,调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容易导致大量群众越级上访。

  四是部分群众的生活发展型矛盾较多。太原市国有企业较多,工矿企业较多,民营企业较少,在这方面,明显差异于浙江。从上个世纪下岗分流以来,有的群众未能较快地适应新形势,导致自身的生活和发展受限。简而言之,现在矛盾纠纷的发展由原来的邻里小纠纷、零星纠纷、短期纠纷,向大纠纷、集团化纠纷以及长期纠纷发展;从量上来看,此类大型纠纷在整个社会纠纷之中虽然处于少量地位,但是不容忽视,这是我国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

  以上社会纠纷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会造成社会管理的不利后果:

  一是如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会增加当事人的痛苦。社会问题产生,当事人总是希望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果不能解决,不但会增加当事人的思想痛苦,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经济困难。

  二是如果该问题得不到解决会影响本地的发展。现在的许多问题,并非个案,很多是类案,这些案件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会越积越多,积累社会矛盾。有的甚至是集体性的案件,比如征地拆迁案件,牵连多、社会影响面大,这些案件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会影响社会的平稳发展。有时候,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矛盾纠纷、非法集资、部分利益群体诉求表达等社会矛盾和问题时有发生交织叠加,这些都对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

  三是如果社会矛盾得不到有效解决,长期以往,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不利于培育和睦相处的社会文化。居民服务需求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三、“自治、法治、德治”基础之上“政治、智治、共治”——太原市“枫桥型”法治的实践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1月22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表示,55年来,浙江枫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号召各地因地制宜学习和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5月18日,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以厅字[2018]26号文发《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随后,在贯彻省委《意见》精神基础上,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以并办发[2018]32号文发《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至此“枫桥经验”的实践从太原全市以及山西全省全面铺开。

  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太原市就开始有序学习“枫桥经验”,并结合实际推行相关工作。2012年8月,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厅文件市厅发[2012]18号《关于在全市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根据此意见,市、县(区、市)两级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县(区、市)司法局。2014年,全市在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行大调解和网格化管理。时至今日,太原市在“枫桥经验”基层治理体系“三种模式”(多元治理模式+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模式+全程联动模式)、四项能力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六治”模式,即自治、法治、德治+政治、智治、共治。

  所谓“政治”指的是始终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是推动“枫桥经验”发展创新的不竭动力 。智治指的是在“枫桥经验”的发展创新中要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不断强化知识、智慧对于“枫桥经验”的注入,打造智慧型“枫桥经验”。共治指的是“枫桥经验”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个人,服务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尤其是关心弱者,实现共治和谐,共存发展。

“政治”引领

  “枫桥经验”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品牌,能够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始终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把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思想上:太原市充分认识到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政治基础,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服务上来,实现民心在基层聚集、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是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前提和基础。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既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又要教育引导群众,用党的理论武装群众,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群众,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带领群众前进。

  组织上:抓好组织建设是实践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组织基础。

  (1)建好党支部,实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年轻化、专业化、战斗化。如太原市小店区老军营社区党总支于2017年11月6日换届选举,成立的新支部由五人构成,其中社区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支委三名。支部人员人数比上届有所增加,平均年龄35岁,学历均达到大学本科,性别比例搭配更合理,大大提升了社区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

  (2)发扬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引领作用。如太原市杏花岭胜利东社区党支部创新党建服务品牌,全力打造社区“党旗下的七彩阳光”工程。在“党旗下的七彩阳光”工程中,建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信息反馈网络,建立起党支部抓小区,党小组抓楼栋,党员抓单元的三级管理体系,实现了党小组设立在楼院、党员作用发挥在楼院、居民需求解决在楼院的服务机制,在社区管理上层层得到体现,使综治工作更加细化、精准。组建的党旗下志愿服务团,通过义务为居民提供邻里互助、环境保洁、义务巡逻、代办服务、社区文明劝导服务等,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供了畅通的平台,让党员的宗旨意识在社区的角角落落、在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充分发挥,在做到“社区服务零距离”的同时使综治工作更加全面、优质。

  行动上:要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质量。开南社区鼓励社会组织和小区楼院长、党员干部、居民群众等一起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党员干部为基本力量,融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和居民等为一体的多元参与、多方共治的社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宣传活动,及时了解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适时宣传党的政策法规,发动居民开展帮扶慰问、志愿服务活动等。通过社区活动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党员、群众为社区的发展建设献计出力。社区党组织利用多功能活动室这个平台,调动有一技之长的退休老党员,利用惠民资金组织开展书法、乐器、合唱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凝心聚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智治辅助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文化启智、网络兴智、诊所助智。

  (1)文化启智指的是由于矛盾的产生以及解决,不单单是决定于外部物质因素,更为主要的是矛盾产生对立以及解决的各方主体的内在素质,包括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其中文化素养有着基础的作用。不同的人对于相同类型的矛盾的产生与解决有着不同样态,因此提高人们的文化素养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有着基础的作用。

  文化素养有着多方面的含义,不但包括传统的文化,也包括外来的有益的文化,其中最为主要的还是法律文化,法律文化内涵于人,就成为一个人的法律意识。正是基于此,太原市不但将调解基于当下问题的解决,更是从长远看,结合本地的文化资源,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具体来说,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法治文化、红色文化和儒教和谐、孝道文化。“三个文化”根植于山西丰厚的历史文化,传承于三晋儿女不懈奋斗的历史实践,凝聚着山西优秀文化的精髓,既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不断前进的力量之源。大力弘扬“三个文化”,就要正确认知和把握“三个文化”的内涵外延、历史渊源、深厚底蕴,掌握“三个文化”的独特价值、鲜明特色和内在要求,进而通过研究、宣传、教育,使之内化为干部群众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创造文明和谐社会的自觉行动。

  “法治文化”是以法治思想理念、理论观点、制度规范、政治社会治理方式等构成的特殊文化样式,是以法治人物、历史社会实践为代表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上层建筑。山西法治文化对中国历史发展影响深远,对建设法治山西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山西是中国法治文化肇源之地。晋国是我国古代较早产生成文法的国家,差不多每隔二三十年就要根据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重新修改法典。及至战国初期,晋国的封建法典成为三晋法家推行变法革新的依据,对三晋国家的法治理论和实践起了直接的先导作用。先秦以后,山西法治文化涌现出许多可圈可点的代表性人物,比如既受鲜卑习惯法影响又融汇汉族儒家文化和法律传统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深刻阐述国家和法律起源的柳宗元,主张依法用人、依法治国的著名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等。近现代以来,彭真、张友渔不断探索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我们留下许多弥足珍贵的法治思想和法制文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具体而言,太原不但在个案之中,给相关人员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且采取“送法下乡”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编写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手册,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分发给人民群众,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步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建立驻村律师,要求一村一律师,不但要求律师能够为民众的日常法律问题服务,而且要求律师在适当的时候,开办法治夜校,为广大民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三是编写法治剧目,送剧下乡,通过戏剧的形式传播法治文化。宣传、研究、弘扬法治文化,是要切实汲取太原法治文化的优秀合理内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明法、遵法、守法风气,为培养民众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省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支持。阳曲县为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该县司法部门利用集会、版报、宣传日等方式大力向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红色文化”有别于其他文化的根本点就在于其进步性。红色文化特指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中国共产党人和社会进步力量所创造的一切文化现象。它是中国共产党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深深熔铸于当代中华文化之中。山西红色文化是三晋文脉最积极的传承与最生动的延续。红色文化是山西优秀文化基因遗传中最突出的标志,既涵盖重要资料、重要遗址及纪念物等有形的物质内容,也包括实物所承载和传导的革命事迹、民族风骨等无形的非物质内容,更包括三晋大地上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气贯长虹的革命精神。一是山西红色文化中的“人”。如高君宇、贺昌、徐向前、薄一波、彭真、续范亭、刘胡兰、赵树理等,他们是山西红色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承载者。二是山西红色文化中的“物”。山西境内有革命遗址3399处,相关其他遗址383处,分布在全省每个地市。三是山西红色文化中的“事”。山西在中国革命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年在山西境内发生过许多影响革命全局的重大事件,如红军东征、平型关大捷、神头岭伏击战、夜袭阳明堡等。四是山西红色文化中的“魂”,即革命奋斗精神,主要包括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刘胡兰精神、左权精神等。通过传播弘扬红色文化,培养人民群众的先进性意识,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创造基础性条件。

  “和谐文化”是以和谐的内涵为理论基础的文化体系,儒教思想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包含着重要的和谐文化。和谐文化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创建和谐社会与创建和谐世界的前提条件。和谐世界和谐文化的形成,是一定的社会主体对历史的、现实的和未来的社会生活的认同和向往。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出发,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关注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利用和谐文化去引导化解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切实发挥文化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太原市通过社区善行义举榜的设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成风化人的最好方法。通过“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充分挖掘居民身边的好人好事,树立一批文化模范,感动身边人。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向居民宣传平安建设、居民公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利用社区天天课堂、文化讲堂、未成年人活动中心等宣传阵地等,提升居民的精神文明水平,以教育促进平安幸福社区创建工作。2016年3月成立的“小店区营盘街道狄村社区狄仁杰文化研究会”,主要围绕狄仁杰的廉政思想、执法断案、亲民护民、民族政策、人格魅力以及太原市狄氏历史文化遗存等内容展开研究,出版了狄仁杰廉政系列丛书之《炼古耀今》《狄仁杰平生画册》《大唐槐花香》《狄村誌》等。狄仁杰研究会走访河南洛阳狄仁杰别墅、江西彭泽狄仁杰老年居所、湖北仙桃狄仁杰为官居所等,与狄仁杰狄氏后人一起追寻先人古迹。狄村社区发扬狄仁杰家教家风的思想建设,印制《狄氏家族》《家训家规祠规》等书籍发放给狄村居民,楼宇广告到处可见狄仁杰家教家风的宣传画,社区每年组织评选最美家庭、最美媳妇等活动,不仅传承狄仁杰文化中尊祖尚德、家国情怀、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也对于狄村居民家庭矛盾的调解起到一定作用。

  一个地区的文化反映了本地区民众思维方式,一个比较文明的地区,一般来说,本地人的素质比较好。矛盾和纠纷无时不在无所不在,而较好的文化素质对于问题的解决具有很大的作用。

  (2)网络兴智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助推“枫桥经验”的实践,打造智慧式“枫桥经验”。基层政府由单一服务管理主体向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多元主体转变,政府治理手段由单一行政手段向充分调动行政作用、市场要素、社会资源协同联动转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实现基层信息化服务管理势在必行。太原市在实践“枫桥经验”的时候,以“智能化”为支撑,建立和完善“雪亮工程”综治巡查新机制,以“区域化”改革为试点,深化智慧平安社区建设,鼓励群众利用“互联网+”社会治理新内涵,通过网络确保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助力社会管理、服务居民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努力为辖区社会治理提供支撑和保障。

  通过社区宣传栏、LED电子屏、简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组建社区义务普法小分队,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等,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居民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社区干部在社区工作中,坚持依法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引导社区居民学法知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碰到的问题。

  扎实推广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录入工作。要求网格长将各网格内发生的涉及到综治方面的信息及时录入到社会管理APP中。以“雪亮工程”为基点,打造智慧平安社区。安装视频监控高清探头,实现了人防、技防的全覆盖。一是增点扩面,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在社区内及社区周边增加视频监控点位,补充小区内周边围墙、主要路面、小区出入口等视频监控薄弱部位。二是将原有视频监控联网,实现实时调看视频监控功能。进一步解決了基层政权治安防范力量薄弱、安全防范联动机制尚不完善、安全防控形势严峻等矛盾与挑战,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大大提升基层治安综合治理在治安防控、人口服务、信息宣传、矛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

  (3)诊所助智指的是太原市创办“法治诊所”,汇集多方面的智慧来推进基层治理,是深化法治太原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过滤减少信访案件纠纷的创新举措。主要承担法治宣传、法治培训、咨询服务、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法律体检、法治创建、法学研讨等工作任务。今年6月份以来,按照太原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开展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去年开展法治诊所试点工作基础上,杏花岭区法学会坚持融合职能,整合资源,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区法学会法律服务所。目前,区法学会法律服务所与区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建立了“8651”工作模式。即承担“法治教育、法治培训、法律咨询、矛盾化解、法律援助、法律体检、法治创建、法学研讨”“8项职责任务”,采取“上门送诊、每日门诊、专家坐诊、定期会诊、助困巡诊、集中义诊”“6类诊疗方式”,实行以法律顾问“主诊”,以心理诊疗师、社区民警、法检干部、网格员辅诊的“5方联合会诊”;组建由政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专业人员和街乡、部门已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同组成的“1个专家智库”。“法治诊所”涵盖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功能,成为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阵地和窗口。

  而且积极打造“三级服务平台”,由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诊所分别依托各级联调中心(室)建立,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联调中心主任兼任“法治诊所”负责人,律师(法律顾问)为“主诊”,心理诊疗师、人民调解员及有关部门人员为“辅诊”。“法治诊所”组成人员要充分发挥“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事务协理员、法律诉求引导员”四大员作用。

  自成立以来,法学会法律服务所始终突出力求实效的导向,坚持聚集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瓶颈”、社会治理创新最脆弱的“短板”、社会和谐稳定最直接的“触点”和人民群众最渴望的“红利”,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深度、广度,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化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共治共享

  共治共享指的是“枫桥经验”的要义乃是“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这是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太原市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城市,既是省会城市,在省域内拥有其政治、经济、文化的优势;又是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化名城;还是一个国企云集、见证国企发展的老工业基地。太原市在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创建文明城市的同时,通过广泛收集群众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着力发动社会参与、整合现有资源、改进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驻共建、共扶共助、共建共享、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1.帮扶刑满释放人员。近年来,太原市在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中,通过日常走访、定期回访、重大节假日必访等方法,以拉家常的形式对帮教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扎实开展社区帮教人员的教育监督和转化工作。其中绝大部分人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重新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如半坡社区退役军人郭峰,2006年因犯罪被判刑7年,2013年刑满释放,属于该社区刑释解教人员。虽有安置证,但因本人留有案底,找不到工作,家里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社区得知情况后,积极与本人取得联系,了解实际情况后,向上级反映,为其申请公益性岗位,解决其燃眉之急;社区吸毒人员刘非,因早年吸毒导致身体瘫痪,妻子因照顾他无法外出工作,社区得知后,主动入户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反映本人情况,为其申请了低保。

  2.帮扶外来务工人员。随着经济发展,太原市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成为摆在社区面前的“新形势、新问题”。太原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并针对性制定《外来务工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外来务工人员地域生疏、举目无亲的生活特点,推出以免费信息服务、人文关怀帮扶的管理模式,积极为外来员工联系租房事宜、免费提供子女入学咨询使该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时刻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一家兰州拉面经营户——少数民族群众因和出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矛盾,迟迟不肯搬离,影响了拆迁进度。由于当事人是外来务工人员且牵涉少数民族群众,社区高度重视,当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据兰州拉面负责人描述,出租方与他签订三年租房协议,且并未告知会拆迁,现在经营不到一年,因涉及营西街东棚户区拆迁改造,无法继续经营,为其经济造成严重损失,希望社区调解,可以得到出租方的赔偿。社区调委会得知事情原委后,先后两次组织当事人、社区律师和户籍民警进行调解,告知双方当事人就我国有关法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法制宣讲,终于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既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开通少数民族居民绿色通道。太原市始终坚持“尊重、理解、感动”的工作态度,不断探索民族工作途径,创新出 “1234567”民族工作机制,即“一卡、两薄、三联手、四经常、五时服务、六必访、七到位”,开通少数民族居民绿色通道,对少数民族居民优先提供各类服务。如:西羊市社区的回族居民白师傅肢体残疾,老伴去世,一人独居,半夜家中突然跑水,自己无法处理,在这紧急时刻,他首先想到了求助社区,在接到电话后的第一时间,社区及时上门帮助他进行了水管维修,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4. 帮扶贫困地区脱贫发展。太原市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民主治村、规矩兴村、以德养村、产业富村、生态立村”的发展思路,探索乡村治理新阵地,持续提升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如娄烦县杜交曲镇下石家庄村,全村共有总户口612户、人口140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13户579人,低保56户74人,五保户7人,党员47人,残疾37人。主要围绕“一山一水一伟人一故事”战略思路,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文化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村内发展光伏发电产业,目前村内100千瓦时已建成并网发电,年收入约10万元;积极建设村内油坊、粉坊、豆腐坊三小作坊;进行村内800米长的道路(学校到古岚线)进行硬化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开工。

  5. 稳控重点,化解矛盾。太原市及时发现并解决社区家庭纠纷及邻里矛盾。要求社区组织开展辖区各项调查,即: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失业困难家庭、老党员老干部,采取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的办法,建立了社区人口管理明细台账,力争做到足不出户,便知街头巷尾人。在情况明、底数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办法,因人而定,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实行分类台账管理模式,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使辖区人口随时处于社区的视野之中。如体育路一社区老旧小区较多,经济困难人员较多,没有物业,无人管理,院子里破烂不堪,违建房屋堵塞消防通道,有一定的消防隐患,而且出租房较多,人员混杂,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居民之间,也因为占地方,占车位经常发生矛盾,本院的居民怨言很大,多次找居委会反映情况,并扬言,如果社区不管,就闹到市里,省里。社区在知道情况后,专门召开了支委会,两委会,对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最后确定了先拆除违建,然后平整院落,硬化地面的工作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首先第一项拆除违建就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因为这里是黄金地段,寸土寸金,有些人用这些违建出租挣钱,有的人因为家人较多进行居住,如果拆迁违建,就损害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在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的当天,就有人宣扬说谁敢拆他的房子,他就跟谁拼命。经过一次次的讲道理,一次次的想办法,终于做通了此居民的思想工作,拆除违建得到了顺利进行,最后圆满的完成了计划。又如半坡东街2号楼属于无人管理楼院,共居住两百四十户居民,因自来水管道老化、破损,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造成水费过高,居民不愿意缴纳费用,导致自来水公司决定对此楼停止供水,造成居民不满,经常集体上访。为解决这一问题,社区与自来水公司协商为该楼居民改造一户一表,改造费按照自来水公司所定标准收取,帮助居民在社区设点为自来水公司收取改造费,并积极联系了太原电视台报道了有关费用明细和施工详情,使居民能够清楚的知道施工进展和自来水所收费用的使用情况,现在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居民有困难都可以把自己的困难提出来,写在社区提供的粘贴纸上,然后贴在微心愿墙上,社区综治队伍根据自己的能力认领居民的微心愿。如:退役军人武时进因腰椎手术造成行动不便,理发存在问题,老人在微心愿墙上提了出来,社区及时与财政金融学校沟通,派出志愿者上门为老人免费理发。

  6.帮扶涉军人员。太原市针对军队退役人员频繁维权的情况,采取网格员包人、网格长包点、网格指导员包片的办法,对军队退役人员进行走访,摸清思想、诉求、家庭、就业、住房等情况,并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提供困难救助、廉租房申报、医疗补助、办理保险、公益性岗位安置、技能培训、慰问帮扶等服务,从政策上支持、情理上关怀、心理上疏导。通过做相关工作,军退人员由原来的思想波动大、诉求多样、认识偏激转变为目前的思想平稳、情绪温和;太原市发动军退人员担任了兼职网格员,参与到社区事务管理中。

  7.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共建新格局。太原市为适应城市社区建设加速发展的新形势,整合党建资源,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区域互动,着力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实行“社区兼职委员制”,吸收规模较大有影响力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社区党组织的兼职委员,对涉及辖区内的民生、安全、稳定、消防等重大事项定期研判。通过党员活动、帮扶救助等活动形成了互帮互带,共驻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积极推动辖区内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8. 服务侨眷。太原市积极为侨眷服务。如山西大学社区在册登记的侨眷、侨属就有60余户。山西大学社区开展了侨之家微信课堂、侨眷侨属联谊会等多项对侨眷、侨属的服务活动。同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的困难,例如侨眷、侨属优先各项助困帮扶服务等。山大社区的侨务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肯定和奖励,特别是2013年荣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颁发的“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的荣誉。

结语

  从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已经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枫桥经验”是与时俱进的“枫桥经验”。开展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但可以解决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而且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基于此,太原市积极实践“枫桥经验”,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促进法治建设顺利进行。

  第一,太原实践“枫桥经验”,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执政根基与地位。“党政动手,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维护治安,促进稳定,保障发展”,其中,在党的领导下,从群众出发,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保障群众权益是“枫桥型”法治建设的基本精神,更是党的执政基础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这样的精神,太原市帮扶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少数民族居民、流动人口、失业困难家庭、老党员老干部等等,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了党的基层组织执政根基与地位。

  第二,太原实践“枫桥经验”,加强了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太原市在“自治、法治、德治”基础上,实施“政治、智治、共治”方略,集传统与创新结合,平面与立体结合,多角度与全方位结合,多形式与多内容结合,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广泛发挥社会力量,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千方百计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纠纷,全心全意深化法治服务,大大提升了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社会治理能力与服务管理水平。

  第三,太原实践“枫桥经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枫桥型法治建设的根本在于社会综合治理,检验综治工作中心建设的标准,主要有两条:一是维护和谐稳定的成效;二是群众的满意度。有关数据表明,2018年1-9月, 全市调处矛盾成功率为89%;群体性事件发生数及参与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1.3%和67.8%;刑事案件立案绝对数同比下降9.58%。据有关部门2018年底抽样调查,太原市92.3%的受访群众认为有安全感,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

  第四,太原实践“枫桥经验”,优化了太原市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社会综合治理,离不开社会矛盾的排查处置。太原市利用“互联网+”、 “法治诊所”等方式着力发动社会参与、整合现有资源、改进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努力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驻共建、共扶共助、共建共享、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不但为老国企排忧解难,促进国有企业继续健康发展,再焕新春;而且积极为中小企业、外资企业打造平安、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五,太原实践“枫桥经验”,传承与发展了“枫桥经验”。枫桥经验起源于1963年,创造出“依靠和发动群众, 坚持矛盾不上交, 就地解决, 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成功经验;改革开放后,又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加强基层,化解矛盾,维护治安,促进稳定,保障发展;进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又发展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太原市因地制宜,开展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自治、法治、德治”基础之上不断创新发展,实施“政治、智治、共治”,促进了“枫桥经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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