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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治理: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时间:2018-11-26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11月23日,“电子治理: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2018年11月23日,“电子治理: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旨在聚焦电子治理领域内法律法规体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影响,开展研讨交流,促进亚太地区治理水平提升。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志更、广东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薛刚凌主持开幕式,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秘书长奥兰多·默卡多,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吴江出席会议。

  来自丹麦、新西兰、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等7个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政府部门及群团单位、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李志更同志在致辞中指出,目前世界各国对网络安全、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做出重要战略部署。中国目前正稳步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的立法进程,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领域的法律体系框架,逐步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法治环境。她希望与会专家广泛交流,深入研讨,为推动东部地区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多的贡献。

  姜滨同志指出,广东省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广东省根据对标国内外最优、最好、最先进的要求,大力推进建设数字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要求法律工作者发扬改革精神,研究数字政府建设运行面临的法律问题,跟踪研究国际数字政府最前沿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张永忠教授强调,推进国家与地方的法治发展,需要强化跨学科合作,更需要紧密关注社会的发展。本次会议通过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的交流与研讨,将有助于分享经验,提高研究水平。

  本次论坛主旨发言精彩,来自中国香港的东部地区公共行政组织电子政务中心指导委员会成员王伟伦博士针对如何平衡电子治理的管理效率和法治保障的问题提出了“亚太十二原则”,其中与电子治理密切相关是开放原则、隐私原则、有效性原则、法律保障原则。他建议,政府应大力倡议上述原则,以此建立电子治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框架。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工程师庞铁介绍了通过技术+应用管理系统+服务的模式,提升了城市服务质量,建设了美好智慧生活方式的案例;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汉妮·皮特森教授介绍了丹麦电子政务领域的机遇与挑战,认为电子政务是一把双刃剑,造福公民的同时,也可能会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共同举办,广州大学广州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研究会协办。

与会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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