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6-15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12-13日,南海问题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换届会议在中山大学召开,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联合承办。、中山大学副校长马骏、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等领导出席会议,来自省内外的法学法律工作者近百名代表与会。
换届会议选举产生了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黄瑶当选为新一届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张亮任常务副会长,秘书处设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承志任秘书长。
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发来贺词:国际法学研究会,中山大学才荟萃,法治南粤贡献大,争得荣誉好多回;“一带一路”号角吹,伟大复兴蓝图绘,任重道远不停步,更上层楼谁能追。陈瑞光在致辞中指出,国际法在国家交往中产生并服务于国家利益和国家的外交实践。随着我国外交的空前活跃,中国对国际事务的参与将更加深化,国际交流、国际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国际法的研究面临更大的挑战,与此相伴产生的国际法律问题也会空前增加。希望新一届理事会能够继续秉承国际法研究会良好的传统,国际法学研究会一要紧紧抓住“法治广东建设”和“走出去”战略实施的机遇,彰显国际法学研究会的影响力;二要利用互联网发展,主动适应信息时代,服务法治建设;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研究会工作上新水平。马骏在致辞中指出,中山大学和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应对南海问题的研究作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大家对南海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新当选的会长黄瑶在致辞中对于研究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点思考,包括如何适应新形势为广东省和国家提供更好更多的智力支持,如何更好地发挥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研究会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如何完善秘书处的功能。针对这四点问题,黄瑶会长提出“力戒空谈、务实高效、服务会员、共谋发展”16字的工作理念,并希望一以贯之。
换届议程结束后,紧接着进入学术年会议程。年会由张亮教授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袁泉共同主持,五位主讲嘉宾先后有进行了主题发言:著名海洋法专家、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谈了他对南海问题的看法。傅教授对我国政府在中菲南海仲裁案上“不参与不接受不承认”的态度表示赞同。他分析了此次仲裁中存在的诸如仲裁庭对争议问题的认定存在偏差、仲裁庭确认在中菲南海仲裁案中国具有管辖权的原因阐述中存在的缺陷等,据此认为此次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值得商榷。最后,傅教授就人工岛屿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自然形成的岛屿经过人工建筑扩大了面积并不会使岛屿成为人工岛而失去专属经济区、领海等权利的观点。在提问环节,傅教授进一步明确,岛或礁的性质界定应该以自然形成为基准,当某区域出现人工添附时,对该区域性质的认定以人工添附开始前一刻的状态为准,如果某区域在此前还是礁石,但经过自然演变形成了岛屿,仍然可以将其认定为岛屿;中山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张祖兴副教授就其对南海问题的认识谈了一些自己的见解。张教授指出,即使中国坚持不参与、不承认中菲南海仲裁案,学界也需要慎重思考完全无视仲裁结果的法律依据等问题。张教授进一步对中菲南海仲裁案进行了分析。他认为,仲裁庭对争端的认定存在问题,因为争端必须存在双方的主张,但是中国只是就南海整体主张权利,并没有对特定区域的性质表明自己的态度,因而争端还没有形成,仲裁庭对争端的认定有误。张教授还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title”等词的含义进行了解释,认为中国在对海洋法公约提出保留时,已经明确把此次中菲南海仲裁案涉及的内容纳入保留范围里面,仲裁庭不享有管辖权;北京大学海洋战略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白续辉博士以“海洋维权执法与南海维权”为主题进行了主题发言。白博士指出,南海争端是一个深嵌于国际法律框架之中的一个国际政治问题,因此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同时又要兼顾国际政治等作用的发挥,破除法律万能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白博士还就海洋维权、海洋执法、海洋维权执法三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揭示了相关领域存在的诸如海洋维权和国际人权法、国际海洋环境法等不协调现象等问题;中山大学国际商学院代中现副教授就台海两岸在南海主权争端合作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代教授指出,大陆和台湾在一致对外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时曾经有过合作,共同维护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因而当前两岸在南海主权争端中具有合作的可能,并且可以预见合作对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成效将十分显著。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黄靖文以“南海仲裁案所涉低潮高地诉求的管辖权研究”为题进行了专题报告。黄博士从中菲南海仲裁案争端有无涉及领土主权争端角度展开,通过对低潮高地的性质等问题进行分析,指出仲裁庭对中菲南海仲裁案行使管辖权存在问题。
黄瑶随后对上述主题发言作点评,并代表研究会对与会嘉宾拨冗参会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