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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成立

时间:2016-04-01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3月22日上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浙大紫金港校区合作成立“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跨行政区划审判,是新一轮司法改革顶层设计中的重大部署。研究中心的成立,着眼于为司法改革实践、“法治浙江”实践提供跨行政区划审判的杭州素材。

  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在成立仪式上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翁钢粮、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胡旭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者、学生代表、浙江省高院、杭州市中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法官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共同出席了成立仪式。

  成立仪式由两阶段组成。第一阶段领导讲话、揭牌仪式,由杭州中院翁钢粮院长主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陈国猛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是党在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部署。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改革的排头兵与国内顶尖高校浙江大学成立研究中心,共同助推跨行政区划改革。对“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的成立寄予厚望,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浙江大学金德水书记则指出“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的成立,完善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时研究、破解跨行政区划审判改革中的各类问题,服务于司法改革的大局,有助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为司法改革、实现“法治中国”提供理论和实践范本。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杜前院长指出成立研究中心是践行司法改革要求、发挥跨区职能优势的一次实践探索,可以破解实践难题、提升队伍素质的,同时更是强化院校共建、培育法治人才的一次具体实践。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朱新力院长对浙大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简短而系统的介绍,其师资力量将借助研究中心平台为研究和提炼跨行政区划审判的素材和经验提供智识支撑,法学院与铁路法院共同搭建的庭长助理平台、庭审观摩课堂等合作内容,也将有力地回馈法学院的法学教育。

  浙江大学党委书记金德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在成立仪式上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成立仪式后举办了“法官与学者对话”沙龙,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助理郑磊副教授以及杭州铁路法院副院长王江桥法官共同主持。与会者观摩了“工伤行政确认案件”的开庭视频,郭剑霞主审法官对案件争议的焦点以及裁判情况进行了说明。

  学者与法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浙大光华法学院余军教授对案件的裁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工伤行政确认案件应当注意的事实认定、举证责任等进行了说明。浙大光华法学院金承东副教授在对案件肯定的基础上,指出裁判文书说理部分的可待完善之处,并对工伤行政确认案件涉及的举证责任、合理路线、合理时间的认定需要考量的因素等进行了详尽的说明。杭州铁路法院法官也对争议焦点等问题作出回应,双方积极交流,并表示此次“法官与学者对话沙龙”使得理论与实践结合,破解实践难题,演绎“头脑风暴”。

  据悉,“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不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富有成效的交流和指导活动,下一步,双方还将以创新思维为引领,搭建“互联网+”平台,开拓“远程庭审观摩室”、“E课堂”等载体,不断优化合作的具体模式,共同探索形成院校互动、合作培育法治人才的新模式!“跨行政区划审判研究中心”的成立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平安杭州’,助推杭州‘两区’建设及‘智慧城市’建设,为“法治中国”添砖加瓦!(浙大光华法学院网 于洋 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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