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5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3月21日,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召开2012年第一次会长会议,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剑虹主持会议,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在宁部分理事参加会议。
陈剑虹在全面分析刑事诉讼法所作的重要修改后指出,刑事诉讼法修改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要把学习、宣传、研讨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工作。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检察工作、检察制度建设关系重大,一方面强化了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另一方面对检察机关规范监督及自身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全面深刻地把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研究工作,为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做好思想上、业务上及技术上的准备。
会议就进一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开展检校合作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键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司法和执法机关要从执法观念上来一个根本性转变,以积极的姿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刑事诉讼法在实际中更好地贯彻执行。要分析预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贯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应对措施。要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优势,围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设置一些研究课题,组织全省公检法司系统不同单位人员,从不同角度,针对不同问题展开研讨,调动基层一线干警学习、研究新刑事诉讼法的积极性。要策划一些学术研讨活动,扩大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影响和知名度。要加强检校合作,除了开展传统的学术研讨活动以外,还可进一步落实检校相互挂职、检察系统专家到高校兼职教授等合作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