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06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6日上午,陕西省安康市法学会在铁路法院举办了首次法学研究沙龙活动。安康按照“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要求,安康市法学会根据司法审判活动中反映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日渐增多的实际,选择一实例进行剖析研讨,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重点对合同变更的效力、同意变更一方为减少风险而采取违约行为所承担的责任、格式合同中垄断性条款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了发言和讨论,大家在畅所欲言的氛围中,进行观点的交锋与共鸣。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铁路法院、汉滨区法院的法官,安康市委党校法学教授以及资深律师代表。他们对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
本次活动由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李刚主持。安康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来宝琨参加了此次活动,他在肯定本次活动的同时对今后的沙龙活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