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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流管办、广州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异地务工人员管理研讨会”

时间:2012-09-06   来源:广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加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广州市法学会和市流管办2012年 8月联合召开了“异地务工人员管理研讨会”, 20多位来自市委政法委,广州市流管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卫生局以及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海珠区、番禺区、增城市流管办以及广州地区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广州市服务和管理异地务工人员的政策及执行情况、现行服务和管理异地务工人员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强化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提出了务实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广州异地务工人员数量近年不断上升,这些人员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成为经济发展一支重要的力量,但也给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带来了挑战,对社会维稳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广州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歧视观念尚未根除,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服务内容有待拓展;二是由于缺乏配套措施,部分政策要求未能得到落实,异地务工人员在就业、社保、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仍受到许多不公平对待;三是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亟待改进,工作当中盲目性大,针对性不强;四是法制缺失和政策调适滞后,权益保障和健全机制存在缺陷。

  与会专家提出,对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必须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重在改革现行的缺乏全局统筹性、二元分割、部门分割的农民工服务管理体制的政策思路,行政部门、街道要加快职能转变步伐,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做到“尊重而不歧视,服务而不管制,保护而不限制”,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服务水平,营造各方重视,关心维护异地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有学者提议建立农民工广泛有序参与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实现重心下移,形成市、区、街(镇)、村四级服务管理网络,在街道和镇村社区形成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组织“四位一体”协同治理机制,实行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群众)三结合,扩大农民工社会参与的社会协同治理机制,形成“共同决策、共同建设、共同分享”的思路。为此,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为异地务工人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全程免费的公共就业指导和服务,组织教育培训提升异地务工人员综合素质。要着力改善异地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就医条件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环境,要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逐步探索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有学者建议将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严格落实企业参(投)保情况与相关许可证审查核发、企业评优评先相挂钩制度。按照 “低费率、多层次、广覆盖、可转移、能衔接”的原则,积极推进低门槛进入、低标准享受、有差别可选择的适合异地务工人员特点的养老保险政策,按照 “低费率、保障大病”的原则,稳步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

  与会专家学者提出,对异地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落脚点在于法制建设,除了加强对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与安全保障法律的监督之外,还要完善现有以异地务工人员为主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立法,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在1998年制定、并在2009年修改了《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居住证管理为中心,涉及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三大方面,但对各地普遍施行的流动人口管理员制度却未有规定。建议全面修改充实该条例,依法调整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之间的族群、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制度确保公共服务到位。市里也可以完善相关立法,协调出台一揽子配套性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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