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11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9月4日,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和温州市法学会联合主办的新《刑事诉讼法》专场报告会在市人民大会堂如期举行。报告会由温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陈光中老先生主讲,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陶蛟龙主持,全市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干部代表及法学法律界人士800余人到会聆听讲座。
刑事诉讼法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基本法律。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是刑诉法继1996年修正后的又一次重大修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陈光中教授结合自己参与修法的亲身经历,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内容做了简明扼要的介绍。他指出,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幅度很大,从原来的225条增加到290条,涉及增、删、改共计有149处之多;此次刑诉法大修,从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极大的推动我国民主法制进程,在国内外取得高度认同。他强调,刑诉法的修订集中体现了我们在立法和执法领域对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加强,有力的纠正了以往重惩处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质量轻效率及证据意识不全、监督制约失衡等弊端,对于刑讯逼供、“迟到正义”等现象作了坚决否定,要求以更加人性及理性的视角去审视刑事诉讼的目的,坚决抵制公权力滥用,寻求惩治犯罪与节约司法资源的平衡。
陈光中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始终牵动着大家的思绪,给与会者以极大的思想启迪。通过本次培训,有力提升了我市政法干警刑事司法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为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充分准备。同时,与会听众对耄耋之年的陈老先生能有如此充沛的精力,如此惊人的记忆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表示赞叹,对他心系家乡、寄情法制感到由衷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