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03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1月30日,浙江省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浙江省湖州市法学会召开迎接新刑诉法实施座谈会。会议听取了浙江省市级政法各部门前期准备工作的情况交流,研究了浙江省湖州市《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工作意见》,浙江省市委副秘书长、浙江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浙江省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喻运鑫参加会议并讲话。
针对即将实施的新刑诉法面临的执法办案理念、细则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培训、部门工作衔接、经费增加保障、硬件改造升级、软件调试运行等七大类问题,浙江省市委政法委专门出台了《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的工作意见》。《意见》共分7条,一是充分认识修改刑诉法的重大意义。全市广大政法干警要从忠实法律和司法权威的高度,充分认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重大意义,确保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二是加强对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组织领导。全市政法机关要把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作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要契机,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各级政法部门执法司法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三是继续强化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培训。全市政法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各部门执法岗位特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熟练掌握修改后刑诉法的各项操作规程。四是认真抓好新旧刑诉法的衔接过渡。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等,后的刑事诉讼法有关配套规定、制度与实际工作的衔接,完善执法办案考评机制。五是切实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保障准备。新法实施后政法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全市政法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及时解决执法保障困难,改善办案条件。对政法部门之间存在认识分歧的问题,要主动提请党委政法委进行协调,以形成统一、规范、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六是积极开展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调查研究。全市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办案一线,加强调研,对涉及多个政法部门工作的问题,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消除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障碍。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修改后刑诉法的宣传力度,为修改后刑诉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