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1 来源:江苏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12月1日,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在苏州大学召开。本次年会由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承办、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协办。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吴乐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苏州大学副校长陈一星,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胡亚球出席年会并致辞。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祥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年会由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晓明教授主持。来自全省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界的专家学者120余人参加年会。
本次年会主要围绕刑事法治与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司法实务重大热点案件研究、新刑诉法与刑法的协调机制研究、群体性事件与刑事政策四个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与会者认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现代化,而刑事法治的现代化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江苏在刑事法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今年适逢我国刑事诉讼法全面修改,本次年会重点就新刑诉法与刑法的协调机制展开了讨论,尤其是“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之后,如何采取具体措施和制度来保障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实现,就需要新刑诉法和刑法在遵循刑事法治的总体要求下保持协调和一致。
本次年会取得了很多富有创新性、建设性的研究成果,对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发展作出了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