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5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经2010年4月22日青海省法学会六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围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玉树灾后重建相关法律问题,确立2010年省法学会立项研究课题37项。
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更加科学规范
《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是2007年12月28日经青海省法学会六届二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实施两年来,《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在组织、引领、推动和规范我省的法学研究、实施成果转化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反映出条款不尽完善,内容不够严谨等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课题管理,发挥《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应有的作用,在借鉴兄弟省(区、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和内容进行了适当修订,同时增加了相应条款,使《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更加科学、规范,便于操作。
新修订的《青海省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4月22日经青海省法学会六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