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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法学会2012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2-06-14   来源:  责任编辑:admin

        2012年,广州市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及六中全会和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引领广州地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广州市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理论和对策研究,使法学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广州市推进法治实践、构建和谐社会、创新与加强社会管理服务。
        一、服务政法工作大局,开展务实的法学研究
      (1)组织召开“见义勇为相关问题研讨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召开“见义勇为相关问题研讨会”,针对见义勇为在实践中探索性、争议性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有价值的理论观点。
      (2)举办“异地务工人员管理研讨会”。拟与广州地区法学院校、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举办“异地务工人员管理研讨会”。探讨异地务工人员社会性、制度性的管理等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3)开展“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法治国家作出贡献,法学会拟举办第二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4)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拟举办3-4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与基层矛盾化解培训班”,提高基层单位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能力。
        二、服务立法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及立法评估
      (5)与市人大合作开展立法评估活动。拟选择《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组织立法部门、执法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对该法规实施后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对其存在的缺陷加以修订。
      (6)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论证。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阶段的咨询、论证活动,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对立法部门的立法草案提出论证、修改意见。
        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法学、法律界联谊交流
      (7)组织会员参加全国性、区域性法学研讨活动及地方法学会举办的各类法学论坛、专题研讨会。拟组织会员撰文参加全国副省级城市法学会第24次年会、中国法学第7届青年法学论坛、上海长三角法学论坛、天津滨海法学论坛、河北环渤海法学论坛、西部法学论坛等。 
      (8)加强与其他省市法学会的合作与交流。为更好地学习借鉴其他法学会开展学术研究、加快法治进程的成功经验,推动学术交流和法学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拟赴青岛市法学会、沈阳市法学会、厦门市法学会、河南省法学会进行考察学习。
        四、办好刊物《法治论坛》,进一步发挥平台作用
      (9)进一步提升刊物《法治论坛》的质量。在特色定位、栏目设置、稿件选取方面注重地方性、务实性,以刊物为窗口,向全国宣传广州市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市及维稳综治的特色和经验,使之成为反映广州市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新成果、新经验、新做法的重要平台。
        五、完善会员管理,加强学会建设
      (10)召开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5月召开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审议2012年工作要点;通过张国林同志为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对增补副会长、常务理事等事项进行表决。
      (11)进一步理顺会员发展和管理。根据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合理划分、资源共享”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对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市级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部门、市属院校的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对所属会员发放《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并建立会员文字和电子双档案。
(广州市法学会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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