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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法学会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时间:2018-12-05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qsr

12月4日,云南省法学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12月4日,云南省法学会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支部书记邵强带领党员干部对《条例》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学习,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法学会党支部如何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安排部署。赵祖莹同志、尹凌云同志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的主要内容来抓,不但要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小组会议进行集中学习,还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学,确保对《条例》的每个章节、每条内容入脑入心。二要学深悟透,相互对照学习结合。《条例》和正在开展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是相互印证、相互融合的,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注重相互对照、相互印证,检查学习和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的具体措施立行立改,全面推动《条例》学习和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三要继续做好宣传,提高学习交流实效。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等新平台,对每位党员学习《条例》的感悟、感想进行宣传和交流,提高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相互交流、抢学比学的良好氛围,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省法学会党支部建设质量。

  《条例》下发后,省法学会党支部立即响应,一是编印《条例》相关学习资料发放给每位党员,在全体党员干部间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二是支委成员先学一步,《条例》出台后,党支部书记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先行逐字逐句的进行了学习和归纳总结,勾画重点等,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三是组织党员集体学习,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凝聚共识、激发力量,团结群众,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和为民服务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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