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福海县法学会、宣传部联合开展《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示范宣讲报告会。各级干部群众400余人参加了宣讲报告会。
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哈拉尼亚
现场听众
宣讲报告会分汉语、哈萨克语两个会场进行,邀请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冉军和哈拉尼亚进行了宣讲,主要围绕“什么是极端化的表现”、“如何预防、遏制、消除极端化”和“各族群众应当履行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党的好政策、身边的新变化、群众的好生活,生动地阐述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深刻内涵,引导大家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让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自身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通过宣讲,各族干部群众对《条例》有了更加深刻、全面的认识,同时让各族干部群众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要认真学习,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老干局干部托汗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今天所学的内容全部掌握在心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好民族团结、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县委党校高级讲师木拉提别克说:“今后要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把去极端化方面的宣传工作做好,为各族干部、基层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共同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宣讲会最后,福海县领导要求围绕学好用好《条例》,在进一步增强基层宣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传播好党的声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下工夫,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在全县开展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为福海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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