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5 来源:宁德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近年来,宁德市法学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领导下,在省法学会具体指导下,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对法学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紧扣法学会职能特点,坚持把建好、管好、用好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室、会员之家、“社区(村)法律诊所”、法治长廊、广场、公园等一系列法律服务阵地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提升全民法治素质的重要举措,不断拓展服务载体,健全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在推动法治宁德、平安宁德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近年来依托法律服务阵地开展义务法律咨询150000多人次、分发宣传物品资料200000多份、法治知识讲座168场、墟日庭审125场、矛盾纠纷化解2000余件、法律沙龙互动112期、法律援助1101件,受教育群众达78万多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经验做法在华东六省一市暨湖南法学会工作论坛上做典型交流,《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长安》、《福建日报》、《福建法治报》、《福建电视台》等中央、省市媒体相继报道,在2014至2015年度全省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中,法制日报刊登的《“法律诊所”把脉社区大小事》获报刊类二等奖,省广播新闻中心拍摄的《社区法律诊所》获电视类作品三等奖。
一、加强领导、科学统筹,推进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标准化。一是高层次组织。成立法律服务阵地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政法部门分管领导任组员,办公室设在法学会。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相应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学会协调落实、相关政法部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有计划、有组织、有责任、有落实。二是高标准规划。按照“建一个、巩固一个,发展一个、带动一片”的要求,对全市法律服务阵地建设进行了整体规划,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2014年初,通过认真调查论证、征求相关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两个城区社区“法律诊所”示范运行,并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目前全市共建成41个村(社区)“法律诊所”、5个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室、2个会员之家、17个法治文化长廊、1个法治广场、3个法治公园。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参与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开“一社区一法律诊所”建设,力求法律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解决好法律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高水平建设。按照“五就”原则(就早、就小、就近、就快、就诊)和“五有”标准(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台帐、有制度),分别下发了《关于在社区(村)设立“法律诊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村)“法律诊所”建设的通知》等四个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对法律服务阵地的设置和功能进行明确定位,达到集居民矛盾防范化解、法律诉讼代理、无偿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具备普法、调解、咨询、援助、服务五大职能的目标,确保以最佳、最优、最稳、最让群众接受的“四最”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多元化法律服务。
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促进法律服务阵地管理规范化。一是加强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坚持从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理顺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对法律服务阵地的管理力度。市委政法委定期召开委务会议,听取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情况,研究解决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存在的问题。市法学会定期对法律服务阵地进行调研指导,各县(市、区)法学会定期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对法律服务阵地坚持量化管理。全市法律服务阵地统一建立了轮值考勤、信息互通、诊所联动、分析汇总、经费保障等工作制度,为法律服务阵地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加强督查,推动工作落实。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对法律服务阵地建设进行随机抽查与集中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办法,经常性加强检查考核,做到“三查三看”,即查建设情况,看是否按规划标准推进建设;查人员管理情况,看法律服务活动开展是否经常;查运行台帐,看法律服务群众作用是否得到发挥。市法学会还结合每季《工作通报》对法律服务阵地建设情况定期予以通报,择优典型做法在《宁德法学动态》上刊登,在全市推广学习。三是加强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把法律服务阵地建设作为政法综治工作的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全市综治考评体系,一起安排,一起抓落实,一起考核验收,不断推进法律服务阵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服务、多措并举,确保法律服务阵地活动经常化。一是开展法治咨询活动。依托建立的“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室”、社区(村)“法律诊所”等法律服务阵地,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及会员“专业第三方”在调解中的独特作用,采取“坐诊”、“会诊”、“把脉”、“支招”等方式,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降低处理矛盾纠纷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为建设和谐稳定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接待群众80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000余件,法律援助13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120多份,法律服务阵地已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律“门诊”。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3.8”、“3.15”、“6.26”、“11.9”、“12.4”等节点以及综治宣传月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巡回展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知悉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让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群众生活方方面面,帮助群众树立法治信仰和认同,深化依法办事的理念。寿宁县法律服务基层行“六个一”活动、柘荣县“小板凳”法治宣传队、屏南县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等,深受群众喜爱。三是打造基层法治文化。以实现法治文化的大众化、普及化和多元化为出发点,依托本土文化,打造公共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等建设,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同时也为全面建设“法治宁德”增添一道亮丽的普法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