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2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syx
8月1日,吉林省法学会与省信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信访部门建立法律服务站。这是法学会组织法律服务职能向重点领域和部位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是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的又一重要举措。
在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近年来吉林省法学会建设爬坡过坎,全面发展。目前,全省市(州)县(市、区)已经全部成立法学会组织。在此基础上,省法学会党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扣全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和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人才资源优势和作为第三方社会组织地位优势,依托省政府支持的1100万元基层法律服务专项经费,面向基层,延伸触角,在乡镇、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站,主要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实施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协助培训干部、建设法治文化等。到2014年底,全省已经实现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全覆盖。与此同时,省法学会又与省公安厅、监狱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在全省拘留所、监狱建立法律服务站。各级法学会还积极探索,在预备役部队、军事训练基地、外国人聚居区等重点领域和部位建立法律服务站。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站总数近3000个,仅2015年,基层法律服务站就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5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3千多场次,提供法律援助2169件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9万件,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省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中国法学会充分肯定。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等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并对一些重大问题给予关心和支持。中国法学会多次推广吉林省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经验,并通过要报、简报等形式,将吉林省法律服务站经验呈报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等领导同志。5月23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深入到辽源市基层法律服务站视察指导工作,并强调“吉林省法学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创出了先进经验,要深入总结,在全国推广”。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吉林法学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是全国第一个在全省建立县级法学会的省份,遍布全省各地的法律服务站,已经成为吉林省法学会一张靓丽的名片,目前正在作为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
信访部门是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窗口,也是矛盾纠纷聚集的场所。在市(州)县(市、区)信访部门设立法律服务站,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吉林省法学会、省信访局认真总结了辽源市龙山区、东丰县、通榆县等地在信访部门建立法学会法律服务站经验,提出把法律服务站建在市(州)、县(市、区)信访联合接访大厅,信访局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条件,法学会负责聘请法学法律专家,进驻信访局联合接访大厅,从省财政拨付的基层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中给予聘请人员适当工作补助。法律服务站在当地信访局、法学会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联合接访大厅组织机构统一协调、工作考核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一是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文明信访。二是无偿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三是根据当地政府及信访部门需要,组织法律服务站专家学者进行信访疑难案件法理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参与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事涉多数群众的重大民生政策、容易引发非正常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等敏感问题评估论证,咨政建言等。省信访局、省法学会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考评,纳入年终相关考评。省法学会、省信访局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建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