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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举办全市综治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班

时间:2016-07-27   来源:山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开展法治宣讲 加强集中培训

晋城市举办全市综治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综治业务培训工作部署和省法学会关于培训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治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和理想信念,提升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推进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以及法治晋城建设工作,为晋城市“六大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7月4-8日,晋城市法学会联合晋城市综治办在晋城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综治干部及法学、法律工作者培训班,对晋城市部分市直及驻市条管单位和各县(市、区)综治干部、部分法学法律工作者等300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7月4日下午,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爱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组织开展此次培训,既是综治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拓宽视野、提高素质的良好机会,也是对综治干部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政治素质、求学精神和精神风貌的一次检验。学员们要在学习过程中端正态度,深入思考,学以致用,做“带头学习的表率”,“善于学习的榜样”和“用有所成的模范”;要通过此次培训班的集中学习,对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晋城建设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公平和正义,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开班结束后,晋城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晋城市综治办主任、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栗强带头进行授课,他对《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进行了精彩解读,从对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认识、主体和职能定位、方法途径、效果四大方面作了深入讲解,强调问责制是深化平安建设的锐利武器,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是社会进步和司法公正的推进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积极推动晋城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苏洁,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实践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和法学研究机构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以及法治晋城建设的几点思考三个方面为广大学员全方位阐述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同时,传达贯彻了2016年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相关精神。

  晋城市委政法委副调研员、晋城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原福保,传达贯彻了全省综治和平安建设业务培训班的相关精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括为“社会综治一到八”,即“一个领导责任制、两项原则、三大保障、四个主体、五个措施、六六创安、七罚方式、八无标准”,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务进行了详细讲解。

  培训班还邀请了晋城市委副秘书长、晋城市信访局局长李勤才,高平市司法局局长李福建,晋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李元,晋城市委党校老师赵瑛分别就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对策、关于建设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思考和实践、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安全防范、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了专题讲座。

  晋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晋城市法学会副会长张四祥作了结业讲话。他强调,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务实管用,对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以及法治晋城建设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培训课程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各位老师引经据典、授课认真,参训学员学风端正、收获颇丰,圆满地完成了学习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要学用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努力做好所从事的各项政法综治工作,推进法学会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整体跃升、蓬勃发展,为建设平安晋城、法治晋城,实现“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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