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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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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法学会工作情况介绍

时间:2015-12-0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朝阳位于辽宁省西部,辖北票、凌源两个县级市,建平、朝阳、喀左三县和双塔、龙城两区。人口340万,面积19736平方公里。朝阳是一座有1700多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三燕古都,被誉为“世界上第一朵花绽放的地方,第一鸟飞起的地方”。有着“东方佛都”的称号。朝阳又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法学法律资源匮乏。朝阳市法学会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立足朝阳,研究朝阳,服务朝阳,以建设平安朝阳、法治朝阳为着力点,以“百千工程”为载体平台,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在维护朝阳社会稳定,推动法治朝阳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朝阳市法学会成立于2006年,现有编制4人。专职副会长(正县)、秘书长(正科)和综合办科员1人,县级调研员1人。另:大学生志愿者1名,司机1人(聘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朝震同志任法学会会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学林同志任第一副会长,人大、政协、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12名领导任兼职副会长。学会有158 名理事,其中常务理事55名。

  市法学会于2013年12月成立了党组,法学会专职副会长任党组书记,党组成员3人。

  市法学会有6个直属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会;诉讼法与证据法学研究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合同法学研究会。全市有63个团体会员单位,会员628名。

  2014年,朝阳市7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法学会。

  (二)领导体制

  市委政法委为市法学会主管部门,市法学会工作纳入市政法委工作重要日程。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列席市政法委员会工作会议,列席市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参加市政法委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市法学会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法学会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三)经费保障

  法学会工作经费来源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会费收入,每年约5万元左右。二是财政拨付,每年在10万元以上。

  二、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基层组织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2014年初,辽宁省法学会提出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朝阳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并列为政法工作2014年的主要任务之一,法学会负责具体推进落实。在这项工作中,我们进行了先期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分步走的工作思路,就是先搭架子,再逐步规范。在2014年4月市法学会三届三次理事会上正式提出了在全市7个县(市)区建立县级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在市、县两级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到2014年10月份,7个县(市)区全部召开了法学会成立大会,且落实了政法委书记兼会长,常务副书记兼副会长的领导机制。同时均设置了专(兼)职秘书长。今年,按照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部署,市法学会要全力推进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即:在2015年年底前将县级法学会列为党群管理序列,机构、编制、干部指数以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非常顺利,基本上已经全部落实。

  在中国法学会9月份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后,我们把县级法学会党组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确定以朝阳县为试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朝阳县法学会党组成立后,刘朝震书记在县区政法委书记会议上亲自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政法委、法学会积极与县(市)区委沟通,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日程上来,力争2016年我市7个县级法学会全部成立党组。

  (二)“法治辽宁基层百千工程”稳步推进

  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辽宁省法学会提出的“百千工程”是充分发挥基层法学会“顶天立地”作用很好的平台和抓手。对此,我们市法学会作为全会重点工作科学安排、全力推进,市委政法委也把“百千工程”建设纳入2015年全市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求。

  2014年底,朝阳市7个县(市)区法学会与省、市7个研究会签订共建法治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今年初,市法学会、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在全市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站,并要求10月份实现全市182个乡(镇)街全覆盖。在推进“百千工程”工作中,我们明确工作思路,加强推进力度,力求扎实有效。

  一是先行试点。我们重点抓好双塔区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朝阳县法学会“法律顾问站”试点工作,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二是突破难点。针对我市法律资源薄弱,法律服务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与省法学会积极沟通,争取支持。省法学会4个直属研究会近百名专家与我市四个县区法学会成功对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抓住重点。市法学会通过强化调研指导,明确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的职能作用,明确县级法学会的任务和“角色”,使全市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全面推进。今年,召开了两次县(市)区法学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县(市)区法学会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并在6月份、10月份开展两次专题调研。今年6月19日,召开了全市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市7个法治实践基地工作稳步实施,现已实现全市182个乡镇(街)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全覆盖。

  开展“百千工程”活动以来,县级法学会共举办大型法治宣讲活动20余次;组织专题研讨活动,专家“会诊”20余件(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800人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阻止进京访、集体访8件,开展多形式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5万份,为县、乡两级政府提供法治建议近百条。

  (三)法学研究活动更加活跃

  我们已经连续三年成功举办了“平安朝阳·法治朝阳”理论研讨活动,树立了朝阳法学研究品牌。参与会员逐年增多,论文质量逐年提高,社会影响逐年扩大。每年召开研讨会,优秀论文进行交流,对获奖论文作者给予物质奖励。

  充分发挥研究会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作用。每年召开研究会工作会议,听取各研究会工作安排、进展情况,对研究会工作进行年度考评。今年,研究会的工作重点是按照建设法治实践基地要求抓好落实,并完成换届工作。

  积极开展委托研究与合作研究。一是承担省法学会年度课题研究。二是与市环保局共同组织了“第九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征集活动;与市服务业委共同举办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理论研讨活动。三是对在国家、省论坛获奖论文作者给予奖励。

  (四)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有效

  积极推动认真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活动。针对领导干部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每年组织专题法治报告会。每场报告会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政法干警600余人参加。

  精心打造“朝阳政法大讲堂”,成为朝阳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活动。多个部门积极与市法学会沟通,主动要求联合举办朝阳政法大讲堂。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等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在朝阳日报、朝阳电视台、朝阳广电报开设法治专栏。努力办好《朝阳法治》、《朝阳法学网》,并建立了通讯员队伍。

  (五)法学法律人才建设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开展了首届“朝阳市法学法律专家”评选活动,积极争取市委、市总工会的支持,授予十名专家为朝阳市“五一”奖章荣誉称号。我们在朝阳日报开设了《朝阳法治进行时,法学法律专家风采录》专栏,在广电报整版刊发了他们的事迹,提升了法学会和专家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是积极发挥法学法律人才的作用。组织专家参与《中共朝阳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的起草论证工作,从法理角度提出修改建议;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市法学会与政法委联合开展的案件评查活动。

  三是加强法学法律人才库建设。重新制定了朝阳市法学法律人才标准,对各部门推荐报名的法学法律人才进行审核、梳理,收录入库。

  四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了朝阳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和重大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委员会。发挥学术委员会在课题确定、论文评审、专题论证方面的作用,承担省、市课题研究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法律专家会,对重大疑难案件分析论证。

  (六)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得到加强

  一是积极发展会员,两年来新发展会员300多名,并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重新录入归档。

  二是加强与会员沟通互动。建立了与会员交流的QQ平台。2014年举办了会员网球培训班。今年拟举办法学会会员迎新联谊会,开展会员走访慰问活动。

  三是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组建了近100人的联络员队伍,每年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总结、部署联络员工作,对优秀联络员进行表彰,并予以物质奖励。

  (七)学会工作制度逐步健全

  逐步推进法学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1、建立周例会工作制度。市法学会不仅每月初研究工作计划,每周一都要召开办公会,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一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有条不紊。

  2、对县(市)区法学会建立年度工作考评制度。把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纳入全市综治考评范畴,制定下发了考核方案和细则。

  3、建立研究会工作考评制度。

  4、学术委员会例会工作制度。

  近两年我市法学会工作大踏步前进,各项工作取得全新突破。全体会员携手并肩、积极探索、艰辛创业,为全面推进法治朝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市法学会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的“纽带”作用,法学研究的“牵头”作用、会员管理服务的“平台”作用,不断推进了全市法学研究工作的繁荣和发展,法学会由过去的无足轻重到引人注目,被重视、被肯定,实现了我市法学会历史上里程碑式的新跨越,开创了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市法学会连续两年被市社科联评为优秀社团组织,2014年为辽宁省优秀社团组织。省法学会授予法学会工作先进市。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法学会工作点滴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法学会悉心指导帮助,得益于政法委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社会各界、团体会员单位的鼎力相助,同时也饱含着法学会工作人员的辛勤汗水。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有很多不足,服务党政工作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对法学法律工作者团结引领作用不够充分;课题研究、研讨会质量有待提高;研究会、县级法学会的工作开展不平衡;与法律务实部门的合作,对会员的管理与服务等工作都有待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服务还很不够。面对问题我们要认真研究、思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法学会的工作定位,力争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上有创新发展。我们有决心也有信心在省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法学会会长暨地方法学会经验交流会议的要求部署,主动作为,积极进取,推进朝阳市法学会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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