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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平县法学会工作情况介绍

时间:2015-12-0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辽宁省建平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地处辽蒙两省区交界处。全县总面积4865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场街,260个行政村,30个社区,总人口60万。域内矿产丰富,加工企业众多,年产铁精粉800万吨,被誉为“中国膨润土之乡”、“中国北方瓷都”。农业发达,被誉为“全国有机杂粮基地”“全国马铃薯生产基地”等。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将中华文明提前了1000多年,被誉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几年来,建平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全县经济社会取得平稳较快发展。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亿元,居民现金可支配收入实现10823元。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法治的需求越来越广泛,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组织好法律工作者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建平县去年十月份成立了法学会。一年来,法学会的各项建设基本规范,职能作用初步显现。现将建平县法学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

  为充分发挥法学会和法律顾问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从去年十月份开始,建平县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县级法学会和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法学会建设

  根据省、市政法委和法学会的要求,为把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平县委领导非常重视法学会建设工作,去年十月份县委召开常委会研究县法学会建设问题,会议议定:同意成立建平县法学会,并对其职责进行了明确。会议还审定了建平县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2014年10月14日,建平县召开了建平县法学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理事会、常务理事,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其他理事会组成人员。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建平县法学会已正式成立。目前,县法学会会员共计95人。法学会成立后,我们注重法律人才库的建设工作,按照市法学会相关文件要求,县法学会下发了《关于建立建平县法律人才库并接受申报的通知》和《关于发展建平县法学会会员的通知》。按着建平县实际,我们将入选人才库的人员条件适当放宽,只要是年龄60周岁以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法学(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热爱法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均可申请。目前已审核通过并建立了由26人组成的法律人才库。在建立人才库时,我们注重不同人才的选取,目前的26人,基本涉猎了各个不同部门的法律,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服务过程中没有短板,也为今后开展其他工作提供很好的人才支持。

  今年初,根据市政法委和法学会全面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要求,我们积极向县委和县编委争取,获得县编委批准,明确建平县法学会机构列为群团组织,由县委有关领导联系,县委政法委代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单位。会长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会长(副科级)和秘书长各1人。现在,建平县的法学会建设达到了“四有”标准,即有正式机构,有专职人员2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一间,每年工作经费六万元。

  (二)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

  为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基层政府在依法决策中当好参谋和助手,建平县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

  今年年初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结合建平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建平县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全县33个乡镇场街全部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站,拟通过法律顾问站这个平台,为群众传播法律知识、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政府当好参谋。8月11日,在进行了外出学习、先期进行试点的前提下,县政法委、县法学会召开了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推进会议,会议对法律顾问站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证措施,并加大了监督考核力度,首先是将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之中,主要考核乡镇场街政府聘请律师担当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站建设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能积极的发挥作用两个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司法局加大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考核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法律顾问站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再次是建立了巡查暗访制度,县法学会和司法局定期电话咨询当事人对部门解决问题的满意度,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场街进行明察暗访,采取不同方式对法律顾问站的工作实行有效监管。

  为保证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九月初我们组织三个工作组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看,全县33个乡镇场街全部建立了法律顾问站,并且各站全部达到了县里的要求。在规范化建设上,每个法律顾问站至少都配备1名专职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并将他们的联系方式向当地公开,律师每月至少一次到法律顾问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平时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提供服务。在办公场所上,依托乡镇场街司法所对现有的设施进行扩大、改造和完善,各地都为法律顾问站配备单独或专门的办公室,实现了“四统一”:即实现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办公设施,做到了工作职员、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制成标准化图版上墙。在制度化建设上,健全和完善了法律顾问站人员的工作制度;建立了登记接待制度,建立了来访、来电咨询登记,详细记录法律顾问站工作情况,对每一起咨询和服务都要有处理结果;建立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各法律顾问站要定期向县法学会和司法局报告工作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法律顾问站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一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矛盾,在法律顾问介入之后,得到了很好的调处和解决。在基层,由于村级调解组织往往会被矛盾双方认为有感情、利益的要素存在,因此调处工作有时收效甚微。而法律顾问调解矛盾则完全是站在法律层面的公正剖析,因此可以得到普遍的信任。对于农村各类矛盾的化解效果也很好。截止到10月末通过法律顾问站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达到130余件,驻站律师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80余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参与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在建平县各法律顾问站的律师都被聘为当地政府的法律顾问,所以各地政府在重大决策、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事项中,都邀请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或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据粗略统计,各地法律顾问站自成立以来,顾问站和驻站律师参与政府决策20余次,其中叶柏寿街道在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涉法问题时,要求法律顾问站工作人员和驻站律师参加会议,对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目前该街道法律顾问站已经参加党政联席会议2次。有的乡镇领导反映,没有法律顾问在场,总感觉底气不足。三是参与法律宣传,满足群众法律需求。顾问站建立以后,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由于律师的参与,以往普通的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更多的群众的参与,对群众法律问题的解答也更加的专业。各顾问站利用农村集市等开展面对面法律咨询解答50余次,发放了普法宣传图册及宣传单,受益群众达30万余人次。同时顾问站也为学校学生、村民及企业厂矿职工开展普法学习班,并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干部群众通过法律普及,遇事想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也正是由于法律顾问站的积极工作,全县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12%,群众安全感持续上升。全县通过法律顾问站的工作,已使130余起矛盾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新发生的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95%,进京非访同比下降43%。

  二、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

  (一)深入探讨法治实践

  习总书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体法治理念,对政府、群众、法律工作者来说都是一个新的时代背景。而我国法律体系庞大,人大立法、人大常委会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2.3万余件,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约1500余件,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如此庞杂的法律体系,加之法律的滞后性、局限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争议、分歧,影响到了法律正确实施。为有效解决社会中发生的一些问题,建平县法学会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对法律实施和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把影响建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问题得以顺利解决。尤其是自2014年以来,中央政法委相继出台规定,要求党委政法委不得再对个案进行协调。但案件在办理过程中,政法部门之间由于认识不一致,执法理念不一致,致使一些案件不能及时办理,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法治实践,就法律实施和法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如在处理轻伤害类案件时,由于该类案件具有个案受害人数较少,受害程度较弱,社会危害性较小,法定刑较轻,突发性较高,证人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所以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使得很简单的案件处理起来比较麻烦,甚至出现延滞现象。每年都会有十几件案件迟迟不能进入程序,或进入程序后几家司法部门之间来回过卷。鉴于此,2014年10月份,县法学会成立伊始,我们就将全县轻伤害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先后两次召集司法部门人员、律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该问题进行研讨,对案件程序、实体进行深入研究,找准了问题切入点,澄清了模糊认识,明确了办案程序。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县法学会向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建议对公安部门负责办理轻伤害案件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进一步提高案件侦查质量,确保案件在起诉、审判环节顺利进行。2014年11月份,县委政法委组织了这次培训,从反馈回来的实践效果看,公安部门在此后办理的轻伤害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法学会的建议是一次很成功的建议。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轻伤害案件办理程序,县法学会在2015年6月3日邀请市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刑吉华等一行来建平县,与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办案人员进行座谈,帮助研究解决问题办法,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以上措施,加之政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建平县在全市各县市区中轻伤害案件积压在公安部门比例最小,得到了上级相关对口部门的肯定,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认可,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为化解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信访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牵涉党政部门领导和政法机关精力较多,同时由于建平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人之间相互攀比,相互效仿,相互勾连,加之离北京又近,一到敏感时期,信访人大量聚集、成批次进京上访,甚至非访,向各级党委、政府施压,已经成为影响建平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县里结合省、市的安排部署,决定开展打击信访中违法犯罪行动。然而,打击信访中违法犯罪问题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以前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仅靠政法部门是难以做到的,因此,邀请县法学会帮助提供法律咨询。县法学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指导案例后,经过讨论,建议政法部门在打击处理过程中,涉嫌罪名以寻衅滋事为主,但要坚持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到处理到位后,仍然顽固坚持信访的,才予以打击。法学会的建议得到了政法部门的认可,在具体工作中也将相关建议列入方案,到2015年9月份,建平县政法部门已对5名信访中犯罪人员进行了打击。从实践看,效果很好,虽然抓捕判决人员仅有5名,数量很小,但这些人都是信访中比较恶劣、顽固,比较有代表性的人员,在信访人中起到了强大的心理震慑,使得一些借信访发泄不满、借机敛财、以信访为业的人员得到了极大的收敛,全县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据县委政法委和信访局统计,截止今年10月份,全县越级信访、非访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其中越级访同比下降57%,进京非访同比下降43%。

  二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为适应新形势的不断变化,我们积极组织、引导全体会员尽快适应形势的变化,转变服务方式和方法,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在实践中,法学会及全体会员采用较为灵活的方式,为群众解惑答疑,帮助解决了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2014年12月份,建平县由于开发商向购房户收取营业税问题,导致部分购房户聚集到县政府集体上访,最多时人员达300余人,并有十余个小区住户在静观事态变化,随时准备所谓的增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得到这一消息后,召开了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责成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学会协助,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县法学会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地税、国税、开发商处调取相关材料,接待信访人代表,经过初步调查,此问题涉及该三个小区住户多达1500余户,全县涉及该类问题的房屋近5000户,如该问题不能得到有效处置,社会负面影响太大,不稳定因素极剧上升。而该问题的解决涉及款项巨大,调解根本不能予以解决,因此,县法学会建议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政法委对法院在案件受理过程中进行协调,尽快进入程序,建议县司法局在案件审理中提供法律援助。然后县法学会配合司法局对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进行选配和与当事人对接等工作,委托四名律师代表信访人诉讼,最后使得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现该案已审理终结,信访人也没有再就该问题聚集、信访。有效地避免了群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是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在全国范围内,行政执法多年来一直是社会诟病的对象,由于该类法律法规较多、程序复杂,各部门规定不尽一致,执法人员相对法律水平较低、重实体不重程序等原因,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建平县也不例外,鉴于这种现实,建平县法学会将为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其中一项工作重点,一年多来,为5个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提供了法律服务。如2015年6月份,建平县辖区内的中原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因车辆所有权、管理费收取等问题发生纠纷,导致50余名司机开车到政府信访,要求政府向出租车公司施压,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经过县运输管理所详细调查,认为出租车公司存在问题,拟收回该公司的出租车经营管理权。但此问题在建平县是初次,在国内也鲜有,尤其是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内舆论呼声在调整出租车管理模式的背景下,如何依法、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理,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一项很难的工作。县运输管理所请法学会给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县法学会组织法律人才库中对行政法比较精通的人才讨论,法学会建议运输管理所以出租车公司违背了授予其经营管理权时签定的行政合同作为行政决定的依据,召开听证会,及时送达、告知对方诉权等实体、程序处理方式,并建议司机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所有权争议等,化解了这次群体访、罢运事件。目前,行政机关收回经营权的行政决定已过复议期,最后诉讼期限也将至,行政相对人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所有权争议一审已判决,双方目前均没有上诉。通过这一件法律咨询案件,树立了县法学会的威信,也充分证明了法学会的作用。

  (三)加强法律宣传工作

  为促进依法治县进程,不断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和执法水平,县法学会将法律宣传工作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目标,与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的开展法律咨询送法下基层和组织法学会会员讲法治课,教育引导广大基层群众知法、守法,增强法制意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法学会会员共讲法制课70余场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5万人以上。同时,我们和电视台联合举办法制专题节目,和报社开办法治专栏,特别是我们在全县城乡广泛开展法制广场、法制长廊建设活动,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标配。近期,针对建平县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危险驾驶罪这一犯罪现象高发的实际,我们正在筹备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网站等新闻媒体合作,对危险驾驶罪的构成、处罚、危害进行宣传,其中准备拍摄专题教育片一部,让群众深刻认识到醉驾危害,减少该类案件的发生。

  为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深入理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9月11日,县政法委、县法学会联合举办政法大讲堂活动,邀请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行政协调办公室主任、省法学会宪法和行政法学会常务理事周晋同志从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及影响、通过行政诉讼发现的行政用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应诉能力三个方面进行了细致讲解。整场讲座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具有很强的知识性、教育性、实践性。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同志学法懂法,运用法制化思维和法制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打下了坚定的理论基础。各乡镇场街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林业站长、水利站长、计生办主任、农业站长、畜牧站长,县直各单位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政法各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共计700余人参加了这期政法大讲堂。通过反馈结果看,与会人员感觉很解渴,学到了很多没有掌握、没有理解的行政法律知识,加深了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

  三、几点体会

  通过一年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法学会不是可有可无的。我们认为,法学会是参与化解社会各类纠纷尤其是涉法案件的重要助手,是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智囊团,是党委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的有效补充。尤其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没有法学研究相对法律来说是一项缺失,也不利于法律的完善。对于具体工作来说,法学会可以将触角延伸到基层,深入到千家万户,了解群众呼声,便于掌握社情民意,在国家治理尤其是法律制定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法学会有着其他机关或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为上学历;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办公设施)会的建议具有很

  第二,法学会开展工作是可以多种多样的。建平县对于法学会工作的开展,是一次探索,一次创新。如何开展工作,有效地发挥作用,对于我们来说开始也是一团迷雾,但随着工作的深入,积极的探讨,我们发现法学会的工作并不是单纯的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可以通过宣传、咨询、解释、引导、沟通、调解、评估等各种方式把工作开展起来,而且也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第三,法学会的工作开展需要积极的作为。有为才有位,建平县从法学会刚成立时的受到质疑逐步得到了社会、政府的认可,我们认为是靠一件件实事做起来的。要想在原有的占优势地位的相关部门中成长,得到各方的认可,只有积极作为,脚踏实地干事,把自己的职能优势发挥到极至,才能争得各方的好评,并确立自己的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着县法学会建立时的职责要求,总结一年多的工作,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在继续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筹建法学会党组。

  为充分发挥党对法学会的领导、监督,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建设,我们现在着手组建法学会党组。

  2、加强对人才库管理力度。

  在继续扩大人才库的基础上,我们也要加大对人才的培训、推荐、考核、表彰工作,把人才做为法学会有所作为的保障。

  3、强化联系机制建设。

  要建立健全与法学法律工作者联系机制,加大信息沟通和交流,成立必要的研究组织,建立会员联络组,选好会员联络员。

  4、配合政法委做好个案评查工作。

  近期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评查法律专家队伍,对上级政法部门交办的案件、政法委执法督查室收集的信访案件进行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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