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04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辽宁省朝阳县法学会列为朝阳县委群团机关,正科级单位,由县委政法委代管。主要任务是为全县57万人口,特别是52万农业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推进法学研究。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朝阳县积极响应中央、省法学会的要求,强力推进基层法学会和基层法治建设,畅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朝阳县特色的法律服务新途径。特别是朝阳县法学会率先在全国建立党组,开创了基层法学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先河,也填补了朝阳县乃至全市、全省、全国基层法学会组织的空白。
一、朝阳县法学会党组的设立基础
2014年7月15日,朝阳县法学会正式成立,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领导机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会长。朝阳县法学会成立以来,不断发展会员,壮大会员队伍。目前,县法学会已有会员76名、常务理事34名;其中会长1人,党组书记、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副会长10人、副秘书长(党组成员)2人。
2014年11月,全省“法治实践基地”和“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如何加强朝阳县法学会建设和推进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摆上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日程。为了发挥好法学会作用,抓好基层法律顾问站和实践基地建设,2014年12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姜涛同志亲自带队赴吉林长春考察调研并到省法学会专题汇报朝阳县法学会工作,构画了朝阳县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的基本思路。
2015年1月初,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朝阳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在28个乡镇全面推开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积极参与,确定了柳城街道、南双庙镇、西营子乡为建立基层法律顾问站的试点乡镇,并印发了《朝阳县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指导意见》、《朝阳县法律顾问站管理办法》和《朝阳县深入开展政法干警、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等三个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法律顾问站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了法律顾问站的主要职责、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使法律顾问站建设实现了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运行。
在办公场所上,县法学会依托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对现有的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实现了“四统一”,既: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统一办公设施。目前朝阳县法律顾问站办公面积都不低于70平方米,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全部制成标准化图板上墙;在组织领导上,全部实行乡镇人大主席或党委副书记担任站长,强化了法律顾问站的领导权威;在力量配备上,法学会聘请当地业务素质较高的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司法所长、老公证员和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即“五老一律”进站担任法律顾问,确保了法律顾问站的工作质量。县委政法委还针对法学会工作应该体现在全县法学工作者都要有具体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指向,发起全县千名政法干警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服务,推进了法律服务向基层的延伸。
为满足不同群体在不同时间对法律服务的不同需求,县法学会创新和拓展法律服务渠道,开设了法律顾问站微信互动平台,通过微信平台互动,24小时为群众解决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问题,延伸对政府和群众的法律服务触角,实现了法律的全天候服务。同时,各法律顾问站还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在宣传媒体上刊登法律顾问站二维码,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与度。
为确保法律顾问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朝阳县法学会建立了业绩考核和评价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站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法律顾问站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实行“回访暗访制度”,定期电话咨询当事人对解决问题的满意度,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到各乡镇明察暗访,对法律顾问站的工作实行有效监督。建立了考核激励机制,每年年底对法律顾问站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十佳法律顾问站”和“十佳法律顾问”,做到了奖优罚劣。
经过辛勤努力,2015年6月,法律顾问站建设在朝阳县做到了全覆盖。2015年6月19日,朝阳市委政法委在朝阳县柳城街道召开了全市法律顾问站建设现场会,省法学会院国强副会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朝震同志均出席了会议进行指导并做重要讲话,对朝阳县的法律顾问站建设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也为朝阳县设立法学会党组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朝阳县法学会党组设立情况
朝阳县法学会在基层法律顾问站建设方面的工作得到了省法学会和县委县政府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9月18日,受中国法学会邀请,朝阳县委书记李贵平同志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姜涛同志代表辽宁省参加了在河南郑州召开的全国法学会会长会议暨地方法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李贵平同志做了大会发言。会上,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同志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县法学会成立党组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在会议期间,王乐泉会长、陈冀平书记接见李贵平同志和姜涛同志时,对朝阳县委、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朝阳县要抓好法学会党组建设,为全国县级法学会树立榜样。中央领导的鞭策对朝阳县的触动很大,会议结束后,李贵平书记将法学会成立党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听取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的工作汇报,明确要求姜涛书记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时间内、按最高标准、以最优的质量抓好法学会党组成立的各项工作。姜涛书记积极协调朝阳县委组织部,就朝阳县法学会成立党组的问题向上级组织部门沟通请示,并多次就相关问题向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省法学会孙昌生书记、院国强副会长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朝震同志给予了我们悉心指导,并帮助协调相关部门,最终得到了各方的一致支持。10月19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朝阳县法学会党组,县委组织部下发文件,提名杨颖等三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责任心强、能力素质过硬的同志,分别担任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10月21日,朝阳县召开了县法学会第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同意原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辞去职务的申请,补选了一名副会长兼秘书长、两名副秘书长,实现了党组书记和副会长兼秘书长一肩挑、党组成员和副秘书长一肩挑的县法学会领导机构。
三、朝阳县法学会取得的成效
朝阳县法学会成立以来,今年已先后举办两场“政法大讲堂”,聘请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来朝阳县为乡镇、县直部门领导干部、法学会会员讲课。同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站服务平台作用,开展法律服务和宣传,参与社会治理,解决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多信法少信访”,使法律顾问站成为了群众了解政策法律的“信息库”、化解矛盾的“疏导站”、减少信访的“过滤网”、提升群众法制意识的“助推器”。
一是加强了基层法治建设。通过法律顾问站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提出法律建议。今年,共参与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风险评估28次,有效地减少了政府因决策失误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比如朝阳县南双庙镇在研究马德沟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时,法律顾问站人员及时提出法律建议,并积极做群众工作,避免了政府决策失误,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开展了对乡村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活动,受理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次,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240余次。
二是提高了群众法律素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发放普法资料、模拟办案、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同时,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联合开辟法律顾问专栏,宣讲法律知识。通过基层法律顾问站已累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法制讲座100余场次,受众达5.2万余人,模拟办案30余次。
三是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对一些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进化解,集中调处,让大部分矛盾纠纷在法律顾问站内都能够得到解决,转变群众“办事找不到门”到“进站就能满意而归”。同时,引导群众以合法的方式和正常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避免当事人走上访、闹访、缠访之路,将社会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基层的上访量。年初至今,仅通过基层法律顾问站就成功调处各类纠纷达690余起。
四是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县法学会还选派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熟悉经济法律的法律顾问,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结对,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经济组织的资产运作和项目洽谈,对草签的相关合同进行审核把关,从程序和实体上弥补法律漏洞,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
四、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八条工作原则和工作职能任务,朝阳县法学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依靠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搞好法律服务。下步具体工作打算是:
1、成立朝阳县法律顾问站党支部,进一步健全法学系统党建工作;
2、积极发展会员,强化法学队伍管理;
3、延伸法学会工作触角,继续抓好法律顾问站服务群众意识;
4、抓好法学研究和法律宣传指导工作;
5、发挥好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用;
6、抓好法学会自身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