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10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9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法学会正式成立
9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法学会成立。常平镇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常平镇法学会团体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镇委政法办专职副主任主持,镇委副书记、新任第一届常平镇法学会会长周少华作了讲话。
会上,镇委政法办专职副主任陈志光介绍了常平镇法学会的筹建情况,对法学会章程和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情况进行说明。会议选举产生了常平镇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
镇委副书记、镇法学会会长周少华强调了常平镇法学会的成立的重要意义并对法学会今后的发展提出意见: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明确建设目标。通过组织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参加参政议政、法学研究、法学交流、法治宣传等活动,大力推进常平的法治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常平镇法学会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常平”、“法治常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服务工作。一要当好参谋助手。 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党委政府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社会,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二要当好桥梁纽带。 充分发挥法学会人民团体的优势,积极反映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要求和呼声,及时把党和政府的主张、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到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中,将法学会建设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三要做好法学研究。 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着眼于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学研究,推动法律实践。四要做好法律服务。 立足基层、服务基层,把法学会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学会自身建设,切实抓好法学会思想作风建设、会员队伍建设、理事队伍建设,努力把法学会建设成为更具战斗力、更有凝聚力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