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2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吉林省永吉县法学会2012年12月成立后,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会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会长,具体负责法学会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 名,办公经费从政法委办公经费中单独列支;两年多来,从法治建设实际出发,在法律服务、法律研讨、法治宣传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为推进法治永吉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到了“有人做事、有地方办事、有经费成事”。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2014年9月,县法学会在全县14个社区、123个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服务站,社区(村)综治办主任为站长,全县23名法律工作者为兼职副站长,具体负责法律服务站的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发挥县内法律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对基层发生的矛盾隐患,法律服务站与综治办联合化解,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今年,法律服务站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1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80件,为妇女维权12件,防止群体上访事件12件85人。二是发挥域外法律专家第三方的中立作用,对矛盾突出、当事人不理解、不信任本地法律工作者的问题,邀请域外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解答群众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今年,借助吉林市法律服务中心的力量,成功化解了1起多年上访的涉法涉诉案件,收到较好效果。三是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整体合力,组织由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等法律专家组成的法律人才专家组,对重点信访案件、易引发群体访案件、事涉多个部门的案件进行研究,适当参与政府研究重大信访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服务。今年共组织召开协调会16次。
积极开展法律研讨。一是结合法治建设实际开展法学研讨。法学会引导会员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新法律法规适用、典型案例等开展调研,年初会员结合工作实际确定调研课题,形成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两年多来共撰写调研文章80余篇,被东北法治论坛和中国检察改革与实务研究等期刊采用。二是结合维稳工作实际开展法学研讨。针对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形成《维稳专报》上报县里,防止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开展法学研讨。对重大疑难案件,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业务骨干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关联性等问题进行研讨评估,提出意见。今年组织开展了“民转刑”案例研讨,形成了调研报告,送实务部门参考。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县法学会编写《永吉政法》法学会专刊,以《聚焦本月颁布的新法规》为题,每月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点向县领导、各乡镇和会员发送,宣传最新法律规定,共编辑简报21期。通过印发法律服务联系卡、开展法律大讲堂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今年,法学会会员在教育、卫生系统开展法治讲座10次,送法下乡5次。5月,组织全县123名村书记就如何依法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题辅导。二是开展专题性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1个月内进行法治讲座4场、法律服务62人次、模拟法庭2次、普法宣传14次。与县内7所学校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法律进校园”活动,向学生发放法律书籍800册;与中央储备粮永吉直属库、永安房地产公司、开发区10余家企业开展共建活动。三是开展创新性法治宣传。利用网络、微信、农家大院、农村大集等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建立了法学会工作群,适时上传新法规和工作动态。制作了警示教育微电影《冉冉的梦想》。将未成年人、农村妇女和公职人员作为普法重点,在社区设立妇女维权岗,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与党校共同完成了《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心理防线》课题,在全县巡回演讲,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