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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时间:2015-06-16   来源:青海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近日,经前期认真调研和沟通协调,《青海省2015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基层行”活动)制定印发,从“组织领导、主办协办单位主要职责、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服务对象、活动总结”六个方面,对“基层行”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结合青海省实际,在总结以往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青海省今年成立了“基层行”活动组委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办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张光荣任主任,省法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任副主任,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爱军、省委教工委专职副书记庞晓玲、省司法厅厅长王胜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团省委副书记韩海宏、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云等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法学会。

  今年青海省“基层行”活动的主办单位为省依法治省办、省委政法委、省委教工委、团省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协办单位为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各市州司法局、法学会,省律师协会。活动从7月上旬展开,为时一年,将覆盖全省8个市州,服务对象包括青少年学生、乡镇基层干部、社区(村)群众、服刑人员等。

  今年青海省“基层行”活动的主要内容共有九项,一是组织全省青少年学生开展“建设法治青海三个一”主题文化活动(读一本法律书籍、写一篇读书心得、开一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班会),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二是组织部分地区青少年学生参观公安消防、交警、禁毒、戒毒部门,通过讲授相关知识、实地体验,增强法治教育功效。三是组织省垣大专院校青年师生代表,到青海省女子监狱,听取讲解员讲解、观看典型案例图片展和警示教育片、参观服刑人员监舍、车间和教学中心,与服刑人员“新路”艺术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文艺演出,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开展联合帮教活动。四是组织青海师范大学、西宁市城西区虎台小学师生代表,在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西宁市城西区法院,组织一次小手拉大手模拟庭审活动。五是由青海民族大学承办,组织省内大学政法专业学生举办一次“青海未名青年法学家沙龙”活动。六是各市州依法治市(州)办,党委政法委、司法局、法学会各选择1个县区举办一期基层干部依法化解涉农(牧)纠纷能力提升培训班。七是省法学会组织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参加“青海省社会科学普及周”之“法治青海建设主题宣传教育” 活动。八是省法学会组织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社区”公益服务活动。 九是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依法治市(州)办、党委政法委、司法局、法学会,组织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律师、公证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政法专业学生等,结合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西宁市城东区,海东市乐都区,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等条件较为成熟的社区设立 “社区法律会诊站”, 根据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开设社区法律讲堂,不定期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诉求解答、案情分析、提供纠纷解决对策、部分诉讼代理等。

  省法学会将负责总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组建青年普法志愿者服务团,进行前期培训,对基础较弱、条件较差的地区开展活动进行人力物力重点帮扶支援。

  《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有“基层行”活动任务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基层行”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扎实推进“基层行”活动出成果、见实效、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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