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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暨《法援护我行》首发仪式在洪山区启动

时间:2015-06-03   来源:武汉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6月1日,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暨《法援护我行》首发仪式在洪山区启动

  2015年6月1日,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为广泛宣传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让更多市民群众知晓受益,当日上午,武汉市洪山区法学会、区司法局联合在洪山区珞珈创意体验城大门前,举办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暨《法援护我行》首发仪式,这也是武汉市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武汉市人大法规室副主任庞少华,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平、法援处、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洪山区人大副主任窦梅,洪山区政府副区长杨海松等领导出席活动,26位普法志愿者及洪山区法学会、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参与现场法律服务。

  《法援护我行》是市司法局和洪山区司法局共同合作,为进一步擦亮法律援助这个惠民窗口,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提升市民群众法治意识而精心制作的宣传图册,一套3辑,坚持“可读、可学、可用”的原则,收入以往法律援助事务中的90个典型案例,每个案例配以4格漫画,并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趣味性的告诉读者处理日常法律问题的方法与技巧。

  活动现场营造出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一张高3米、长10米的大型宣传海报,以蓝天绿地为底,将“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暨《法援护我行》首发仪式”字样凸显得十分醒目。会场两侧放置了“学习宣传贯彻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的重要意义”、“《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六大亮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小知识”等内容的4块大宣传展板。同时,创意城广场上的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怎么办?”、“什么样的人能申请法律援助?”、“哪些事项能够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携带哪些材料?”等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基本知识。工作人员还为来往群众发放《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法援护我行》图册等宣传资料,以及印有法律援助宣传知识的小礼品,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和领取宣传资料。

  活动中,来自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单位的6名普法志愿者和来自区法学会会员单位湖北共合、湖北中品、湖北仕科旸等律师事务所的8名志愿律师,以及来自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的12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在现场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宣传解读《条例》内容,提供义务法律咨询,现场群众参与热情极高。

  本次活动,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600余份、《法援护我行》图册200余套、纪念品1200余份,显著提高了新《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的知晓率,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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