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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召开理事会议暨区级法学会建设现场会

时间:2015-05-25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5月22日,广东省法学会召开八届二次理事会议暨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现场会

  5月22日,广东省法学会八届二次理事会议暨广州市区级法学会建设现场会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广东省法学会148位理事以及来自全省21个地市法学会、广州12个区(县级市)法学会会长、秘书长,共218人参加会议。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沙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议分上午和下午举行。上午10:30,全省21个地级法学会和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法学会会长、秘书长一行90多人到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观摩广州市第一个区级法学会——天河区法学会开展服务进社区的现场。代表们参观了智慧党建社区示范中心、天河区法学会宣传展板、法治宣传长廊、法律图书馆、法治文化广场,观看了《法卫天河与法同行》的电视展演,学习天河区法学会利用区内高校法学院法学资源,结合律师、司法所、派出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力量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鲜活经验和成功做法。下午2:30大会在珠岛宾馆举行。大会传达了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审议了广东省法学会2014年工作和2015年工作安排。广州、汕尾法学会会长在会上作了推动区级法学会建设的经验介绍。会上广东省法学会表彰了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州市法学会荣获先进集体,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国林荣获先进个人。

  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在会上作了《健全组织机构 推动法治服务 大力推进区级法学会和学科研究会建设》的专题发言并以PPT的形式介绍了广州市大力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的经验做法。

  吴沙指出,去年中央和省部署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广州市在省法学会的关心、支持、指导下,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把它作为法治、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来切实抓实抓好。截至4月底,全市12个区(县级市)全部建立了法学会,并基本实现了“四有”,即有牌子、有班子、有经费、有活动,使广州市法学会工作全面步入正轨,广州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高度重视、强力推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多次听取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汇报,亲自审阅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广州市先行先试,把区(县级市)法学会组建好。市委政法委把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纳入全市政法工作整体谋划推进,市委分管政法的领导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协调各区(县级市)政法委统筹解决法学会架构搭建、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实际困难。市政法委制定印发《区(县级市)法学会建设工作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具体要求、督办工作进度,组织召开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积极为各区(县级市)组建法学会理事会牵线搭桥。

  二是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组建区(县级市)法学会,面临无人员编制、无办公场地和经费等困难,市政法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大胆实践“四个创新”。一是创新组织架构建设;创新工作力量配置;创新后勤工作保障;创新工作绩效评估。市法学会正在制定出台《区(县级市)法学会工作考评办法》,内容包括开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与交流、自身建设和社会评价等,共六大项26小项,每年考评1次,考评结果作为区(县级市)平安创建暨综治工作考评成绩的重要参考。

  三是立足基层、服务法治。各区(县级市)法学会成立后,积极服务基层,大力帮助基层解决社会治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全市法治、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天河区法学会会同区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在兴华街进行试点,由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开展矛盾纠纷“三所”联调,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尽快化解,今年以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23起,调处成功率达100%。海珠区法学会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依法治国背景下基层政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困境及对策”调研课题,用调研成果指导基层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番禺区法学会针对辖区法治建设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涉农矛盾纠纷的调处”课题调研,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新成立的区法学会积极推进法律咨询服务。天河区高校法学院(系)、法学法律机构、律师事务所集中,区法学会利用这个优势,发展会员多达220名,牵头组织动员以上会员单位与街道签订共建协议,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点,以固定时间现场服务与特约时间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荔湾区法学会开展公共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学建立“少年警队”,依托广东警官学院的警务教学资源,教学生掌握擒敌拳、消防逃生、地震逃生等技能。海珠区法学会与广东警官学院联合开设“少年警训公益课堂”,每个月邀请教官为小学生上2次课,帮助小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自救自护能力。

  吴沙还介绍了市法学会以学术为引领,积极推进学科研究会建设的经验做法。广州市法学会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搭建法学会学科研究会,起步较早,目前已建立公共安全法律、刑法学、诉讼法学、司法行政理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学六个学科研究会,正筹划建立未成年人法学和“三农”问题法学两个学科研究会,目前学科研究会已成为广州市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的主阵地和主力军,在法治、平安建设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例如暴恐犯罪、外来人员聚居、流动高危人员管理是广州市社会治安管理的难点,为此,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开展“暴恐犯罪的刑事法律对策”课题研究,就暴恐犯罪的刑事政策、暴恐犯罪实体法规范、预防和惩治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等问题,向立法机关和政法机关提出针对性建议;公共安全法律研究会开展《广州市外来人员聚居区社会风险及其治理模式研究》课题调研,市委市政府采纳课题组提出的对策建议,在外来人员聚居区探索实践强化出租屋和人员信息动态实时登记、加强就业服务、宣传引导分散居住等管理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根据公共安全法律研究会开展的“流动高危人员管理”课题调研提出的建议,广州市建立“系统分析与人工排查相结合、公开管理与秘密控制相结合、打击处理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对流动高危人员的管控力度。为了预防和减少涉金融类矛盾纠纷及案件的发生,金融法学研究会举办“金融法治论坛”,探讨金融改革创新与法治、互联网金融与法治、金融纠纷的多元化解决等热点问题,推动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普及群众金融安全知识教育;为减少互联网消费投诉及矛盾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开展“互联网消费的法律风险及监管建议”课题调研,围绕广州市作为全国互联网消费最活跃的情况,提出政府应加强自然人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监管、强化第三方交易平台管理责任、完善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异地移送机制等对策建议,并送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在会上作了题为《筑好六个平台 服务法治广东》的发言,梁伟发指出,法学会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坚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虚实结合,虚功实做,紧密结合全省和各地实际,搭建目标明确的工作平台,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持创新推动,只要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创建“平安广东、法治广东”有利的事情,我们就要以法治的思维、创新的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坚持抓好队伍和组织建设,尤其是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县(区)级法学会的组建和各级法学会的自身建设,真正把各级法学会建设成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梁伟发指出,六个平台 一是筑好法学研究平台,彰显广东法学特色;二是筑好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平台,服务省市两级人大立好法;三是筑好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四是筑好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五是筑好“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六是筑好法学交流平台,加强与港澳台和泛珠地区合作。与此同时,要抓好“六个一”活动,建设好区级法学会,拓展三个服务空间。

  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在会上指出,法学会要提高认识,坚定方向;抓住机遇,奋发有为;联系实际,服务大局,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要充分利用好法学会平台,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办事依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各种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论坛和研讨会,加强国内以及两岸四地的法学法律界交流,深化务实合作,要充分发挥对外法学交流主渠道作用,在信息公开、法制宣传、舆论引导、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发出主流声音,积极传播正能量。林少春表示,省委正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法学会要争取党委、政府多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勇于攻坚克难,推陈出新。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使更多的法学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应用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实践中,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与会代表表示,这次经验交流会收获颇大,听取学习了兄弟城市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现场观摩了广州市这个老大哥城市的鲜活经验,其思路、模式让人深受启发,进一步明确了法学会工作下一步的方向,更加坚定了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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