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30 来源:广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30日,广州市黄埔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政府机关举行
4月30日,广州市黄埔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区政府机关大院副三楼会议厅举行,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社工委主任孙湘当选为黄埔区法学会首任会长。标志着广州市12区法学会建立工作已完成。
广州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钧启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孙湘会长就今后五年的工作作出部署。
孙会长指出,我们一定要把“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融会于法学研究的全过程,使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真正做到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立足当地、研究当地、服务当地”的原则,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我们务必要更加积极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开展法学讲座、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心竭力,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
何书记强调,黄埔区法学会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服务基层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谋划工作,团结和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活动,为建设平安广州、法治广州作出积极贡献。区法学会要自觉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法治实践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式,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要广泛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法治宣讲活动及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等形式,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黄埔区加快转型升级、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区法学会要积极搭建会员参与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活动平台,努力拓宽会员的参与渠道和活动内容,真正把法学会办成党委政府的智库、社会的法律服务平台、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