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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法学会成立

时间:2015-04-21   来源:青海省  责任编辑:att2014

        4月16日,海西州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德令哈市海西州会议中心隆重召开,我省地方基层法学会建设继续深入推进。

        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海西州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州法院,州检察院等14家单位到会祝贺, 海西州委副书记王振昌出席并讲话,来自全州各地的43名法学、法律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海西州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海宁当选会长,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方轶当选常务副会长,孙登国等3人当选副会长,李永刚当选秘书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23名理事,11名常务理事。

        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光荣的委托,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邵云出席并讲话,代表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对海西州法学会成立及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介绍了法学会的性质、作用、主要工作任务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历史沿革。他要求,海西州法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实现跨越发展;紧密围绕全省、全州工作大局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探索发展道路积累成功经验,走出一条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法学会工作发展道路。

        会议指出,海西州法学会是在全省、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成立的,是海西州积极开展法治海西建设的具体实践,对于加快推进平安海西、法治海西乃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会议强调,海西州法学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实现法学工作的自身价值。一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推进法治海西建设,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的研究;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领域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围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平安海西载体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相应的实践研究。二是发挥法治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各级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广大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三是发挥培养人才的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法学研究人才队伍的管理机制,把法学、法律界有造诣、有成绩、有影响的优秀人才吸引到研究队伍中来。四是发挥法学理论研究作用,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特别是对具有全局性、现实性、针对性的重要课题进行学术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来。

        会议要求,州法学会要夯实基础、推动发展:一要加强交流合作,依托自身优势,积极加强与工青妇等群体组织的交流合作,与法学研究机构和专业院校的合作,与法律实务部门及新闻媒体的合作,多形式、多层面参与各种交流活动;二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建设,制定会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议议事规则、学术活动、会员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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