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30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att2014
江西省萍乡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瑞生
近年来,萍乡市法学会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抓住关键点,找准切入点,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全力助推“平安萍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在法学研究上主动对接
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影响“平安萍乡”建设的工作难点、社会热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主动对接,从制度上、机制上和法律层面破题,为“平安萍乡”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先后有11篇优秀论文在“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安全立法与执法保护学术研讨会”上获奖。一是突出重点进行研究。 针对当前社会矛盾多发、维护稳定压力大的形势,组织开展全市维稳工作大调研活动,对医患纠纷、涉法涉诉信访、征地拆迁、非法集资等引发的突出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现状、原因及对策入手进行分析和探讨,撰写论文30余篇,并编印《萍乡市政法维稳工作大调研文集》。二是提前介入进行研究。 结合我市提出的打造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城的奋斗目标,市法学会未雨绸缪,主动预设问题,提前介入,组织三个专项课题研究组,通过走访农业、卫生、质监、商务、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开展调研,撰写《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食品科技创新的法律限度》、《论药品安全动态监管模式与构建》等针对性强的调研报告。围绕“两新组织服务与管理”这一新课题,安源区法学会发挥大专院校人才和学术理论优势,与萍乡学院法律系联合开展学术攻关,大大增强了学术研究质量和效果。三是发动会员进行研究。 充分发挥和尊重会员在司法实践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市会员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萍乡”主题征文和“改革创新金点子”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16篇和“金点子”58个,把成功做法经验化、零星探索系统化。
二、坚持源头预防,在法治宣传上主动跟进
市法学会始终把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作为助推“平安萍乡”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表达诉求、化解矛盾、维护权益。一是专业刊物宣传。 市法学会定期编印《法治萍乡》、《萍乡法治理论与实践动态》,展示交流全市优秀法学科研成果和工作经验做法,其中《法治萍乡》共出刊8期,刊发文章105篇,《萍乡法治理论与实践动态》共编辑22期。二是现代媒体宣传。 充分借助现代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在《昭萍党建》杂志上设立“党员干部与法”专题,在《萍乡政法网》网站上开辟法学研究专栏,在《城市周刊》报纸上开设“远宏说法”、“青少年学法用法”栏目。三是典型案例宣传。 组织法学会会员和法律工作者对人民调解中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务用工、交通事故等常见纠纷的经典案例进行征集和专业点评,编撰《人民调解案例汇编》手册发到基层政法综治干部手中。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计生、环保等单位收集、筛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编印成《以案说法》手册及活页,向社会广泛发放。四是固定平台宣传。 依托萍乡市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类法治文化广场、普法长廊,组织法学会成员单位、会员以及法律工作者,通过推荐参观、专题讲座和制作宣传板报、散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联合法学会成员单位市司法局,与移动、电信等企业合作,打造短信普法平台,向全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及基层社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定期发布最新普法短信。五是专题集中宣传。 发挥自身优势,与市妇联、市禁毒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并先后5次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小组到市委党校、萍乡学院集中授课,直接听众达800余人次。
三、坚持面向基层,在法律服务上主动作为
市法学会把发挥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的特长,主动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法学会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一是服务平台网络化。 2011年,萍乡市法学会换届。2013年,按照不新增、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不增加科级领导职数、不增设机构的“三不”原则,统一在县区设立法学分会,作为市法学会的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依托杨斌圣群众工作室,在重点乡镇建立法律服务站,结合网格化建设,村、社区配备法律服务网格员,全市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服务网络。二是服务形式多样化。 一方面联系服务企业。为助推企业平安发展,按照“一对一联系、心贴心服务”的要求,组织104名会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全市“挂点联系服务实体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安全隐患,提供法律服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能力。结对服务群众,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以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空巢老人、信访户为法律援助重点,定期走访,并送上一份法律援助宣传单、一张走访人员联系卡,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市共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50名。另一方面定点服务基层。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社区共同组织,在全市建立80个“1+1”法律服务进社区联系点,组织会员、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公益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同时,结合法学法律工作者工作实际,引导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全市涌现了“李官萍警务站”、“段华胜工作室”等一批法律服务品牌。三是服务保障制度化。 在提升服务质量上,通过举办法学讲座、法治论坛和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开阔视野,交流经验,提高会员法律服务素质。在强化服务意识上,通过评选优秀论文和先进工作者,调动法学会会员、法律工作者在平安建设中建言献策、身体力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规范服务管理上,按照行政类、学术专业类等进行分类登记,建立了“法官类、检察官类、警察类、律师类、教师类、其他法律工作者类”六种类型的法律服务人才库。
(本文系全国地方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江西省萍乡市法学会经验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