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4 来源: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10月16日,诸暨市法学会正式成立,并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 大会,这是今年浙江省继上虞市法学会后成立的第二个县级法学会。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浙江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光宝,绍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绍兴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戴辉到会祝贺并讲话。会议由诸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源恩主持。诸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法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法学、法律界近11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选举产生了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选,确定了刑事法律、民商事法律、行政法律三个专业委员会及“枫桥经验”研究会的组成人员,审议通过了市法学会财务管理办法。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郭浩良当选为市法学会第一任会长。
宋光宝同志对诸暨市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他要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富有特色的研究思路,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的发展理念。他强调,要始终高举“枫桥经验”这面旗帜,认真研究“枫桥经验”的光荣历史、发展历程、现实意义及法治基础,不断总结提炼,赋予其新的时代特色,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戴辉同志在讲话中对学会工作提出了“四个一”的要求:一要坚持一个方向,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努力提高法学研究服务大局工作的贡献力。三要发挥一个优势,进一步推进“枫桥经验”在诸暨本土的传承发展,努力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四要强化一个意识,切实加强学会自身建设,完善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会工作的履职能力。
郭浩良会长代表学会领导班子表态,要坚持党的领导,使法学会的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要积极服务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稳定、管理”三大核心任务,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加强研究,推动法学研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要注重自身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会员发展管理,开展学术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评价转化等机制,不断增强法学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