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13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近日,在温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开展县级法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督查后,永嘉县委经研究并印发《关于同意成立县法学会的批复》,正式明确成立永嘉县法学会,并落实启动经费10万元。永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该县委政法委《关于要求解决县委政法委机构编制问题的请示》(永政法〔2012〕41号),经研究批复(永编〔2012〕83号)同意设置县法学会秘书处(设在县委政法委),并核定县法学会秘书处事业编制1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县法学会秘书长为正股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