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7 来源:福建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加强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通知》(明政法【2013】15号),明确三明市综治委从今年开始将各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作为年终综治检查考评的内容之一,并提出在2015年之前其所辖12个县(市、区)都要成立法学会。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法委要重视法学会建设,把成立法学会,加强法学会建设和管理,作为政法委一项重要职责,摆上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专人抓好落实。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法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完善管理体制、组建内设机构、配齐配强法学会领导班子、争取编制经费,为法学会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县(市、区)法学会要积极发展会员,组织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和法律服务,为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