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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丽江市法学会成立

时间:2013-06-13   来源:云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3年5月15日,丽江市法学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丽江市行政中心会议室隆重举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以及市直有关部门、政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100余人出席了会议。

  大会听取了市法学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宣读了关于市法学会成立的批复,审议通过了《丽江市法学会章程》、《丽江市法学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施静春当选为会长,张永飞当选为常务副会长,陈裕善 、李建华、卢启亮、刘光平、龙泽才当选为副会长,李陈孝当选为秘书长,陈光军等17名同志当选为常务理事。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施静春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指出,丽江市法学会的成立,标志着丽江市民主法治建设向着科学化、专业化迈出了重要一步,对于“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她要求,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站在建设平安丽江、构建法治社会的高度,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丽江市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她强调,法学研究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法学领域和法律实践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课题,选准方向,集中攻关,努力多出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必须结合实际加强研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深入研究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法治环境问题;深入研究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法律保障问题;深入研究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制对策问题;深入研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平安建设、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理论前沿,着眼新的实践,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努力取得更多的理论研究成果。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郭品到会指导。他指出,在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丽江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辛勤耕耘,积极投身依法治省生动实践,在繁荣法学研究、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拓展对外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法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对各种错误观点和有害思潮的政治鉴别力,确保法学研究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要勇于肩负历史使命,在推进法学理论体系建设上有所作为,在推进理论联系实际上有所作为,在推动法学知识传播和培养法律优秀人才上有所作为;要自觉服务于科学发展,始终着眼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丽江市法学会现有行政编制2名(含副处级秘书长职数1名),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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