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24 来源:新疆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6月6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法学会成立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新疆法学会代会长肉孜•司马义到会祝贺,为伊犁州法学会成立揭牌并致辞。
会议选举产生了伊犁州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了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伊犁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云当选会长,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州党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龚新宝,州人大副主任孟传荣,州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刘玉平,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杨玉文及政法各部门领导当选副会长,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璀当选常务副会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伊犁州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伊犁州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伊犁州法学会会员联络员职责和管理办法》、《伊犁州法学会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办法》等。会议对伊犁州首届法治征文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肉孜•司马义代会长在致词中,代表新疆法学会向伊犁州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向关心支持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的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与会代表和全州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敬意和诚挚问候,并就进一步做好伊犁州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希望。
肉孜•司马义代会长在讲话中强调,一要充分发挥各项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我们肩负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因此,法学会要集中全区法学界、法律界的智慧和力量,弘扬“新疆精神”,讲求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更好地为推进自治区政法综治维稳和社会管理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推进依法治区和社会各项事业步入法治轨道,更好地为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保障。二要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运用法学理论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不仅是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以致用的体现,更是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伊犁州边境线较长、周边国家政局不稳、人员流动性大、敌社情复杂,是我区社会稳定重点地区之一,发展潜力巨大、经济发展较快、邻国较多、对外贸易发达,又是我区西部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因此,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更为繁重。法学会一定要将伊犁州法治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和具有地方特点的法治焦点问题作为重点,开展法学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用的研究成果,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以实际行动证明,法学会的存在不可或缺。三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最近,中国法学会召开地方法学会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王乐泉、陈冀平同志作重要讲话,对法学会参与和加强社会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同志专门听取会议情况汇报并要求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在新形势下,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是我国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和政府赋予了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相应的工作资源和条件,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具有独特作用。伊犁州法学会应着重思考,如何从伊犁州实际出发,谋划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谋划破解社会管理创新重点难点问题;谋划推动出台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谋划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结合伊犁州实际大胆实践和创新,探索总结富有成效的方法和经验。他希望,伊犁州法学会要抓住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提供的新的发展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开拓进取,以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繁荣法学研究和加强法治建设,为推进伊犁州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新疆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作出新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伊犁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有关领导、政法各部门领导及各县(市、区)政法委各领导、各大院校、法律部门的共234名代表参加会议。乌鲁木齐、塔城、哈密、阿勒泰、昌吉、博尔塔拉、克拉玛依、阿克苏等地(州)市法学会发来贺信,祝贺伊犁州法学会成立。
会后,肉孜•司马义代会长与伊犁州党委书记李学军同志就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经费、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了交流。李学军书记表示重视发挥法学会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及时解决法学会人员编制、办公经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推进伊犁州法学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