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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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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时间:2012-07-24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13日,宝鸡市法学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标志着宝鸡市法学会成立。陕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宝生到会祝贺并讲话,宝鸡市委副书记、宝鸡市长上官吉庆、宝鸡市委副书记陈光明、宝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超、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巨百省、宝鸡市政协副主席王虎贤等接见与会代表并出席开幕式,上官吉庆代表宝鸡市委、市政府讲话。

  雷宝生代表陕西省法学会对宝鸡市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希望宝鸡市法学会要紧密联系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引领法学研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主动权,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中不断作出新的贡献;要突出重点,立足当地,研究当地,为法治宝鸡目标的实现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实施,不断做出新的贡献;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社会诚信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信息网络建设等问题的研究,拿出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做出新贡献;要围绕关天经济区的发展对宝鸡市的区域交通枢纽、国家新材料基地、生态园林城市等定位,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以积极有效地工作,为关天经济区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上官吉庆在讲话中指出,法学会成立后要充分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找准政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不断拓宽司法为民的服务领域,努力实现法学研究大繁荣、法治建设大发展。

  到会的136名代表,选举产生了宝鸡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由111名理事组成。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44名,最后选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超为宝鸡市法学会会长,宋红波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白庆林等14名同志为兼职副会长。

  新当选的宝鸡市法学会会长黄超代表第一届理事会表示,一要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定信念和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法学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法治进步作出积极贡献。二要突出重点,提升法学会工作的针对性。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发挥法学会自身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献计献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要创新方法,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性。要加强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的有力结合,善于总结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做好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实践运用工作。四要完善机制,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要以法学会的管理、运行为基础,认真思考社团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拓宽工作空间和效果,积极探索社团组织与政府管理职能的衔接配合,为“两新”组织科学管理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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