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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法学会积极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时间:2012-12-10   来源:  责任编辑:

  2012年12月4日,青海省司法厅、青海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海东地区司法局、青海平安县司法局在平安县中心广场举行了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系列法制宣传活动。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建荣,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建锁以及海东地区、平安县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青海省法学会积极参与了此次法制宣传日活动。

  启动仪式上,王建荣副厅长指出,按照中央和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全国各地都将举行纪念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暨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这次活动是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后举行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目的就是通过对宪法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观念,从而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王建荣副厅长强调,党的十八大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当前,全省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我们要以宪法颁布30周年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全社会掀起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向群众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全民宪法观念,让人民群众掌握宪法、运用宪法、捍卫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真正形成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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