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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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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代表积极参加“鲁粤闽浙”四省首届社会法学研究会联会

时间:2012-12-12   来源:温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11月25--26日,由广东、山东、福建、浙江四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承办的首届社会法学研究会联会在广州召开。来自广东、山东、福建、浙江等四省二十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法院系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代表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等单位的特邀代表共70余人,齐聚华南师范大学,就“民生”、“劳动权”、“社会保障”等热点话题进行了学术探讨。

  我省参加联会的有温州大学、宁波大学、嘉兴学院文法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高校以及法院系统的代表共17人。省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丽芳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李炳安教授主持了第一场学术报告会。浙江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柏民书记就社会法的发展历史以及有关学术前沿问题做了主题发言,温州大学吴之欧副教授、周湖勇博士、刘芸、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周述荣等分别在大会上作了《帮教活动的企业参与论析》、《的修改对劳动诉讼的影响》、《“第二次社会转型期”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权及实现机制研究》、《论劳动者劳动合同预告解除权制度的完善》的专题发言。

  本次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50多篇,我省李炳安教授的《社会权:社会法的基石范畴》被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刘芸老师的《“第二次社会转型期”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障权及实现机制研究》获得二等奖,吴之欧、何平老师的《帮教活动的企业参与论析》、周湖勇博士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劳动诉讼的影响》被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四省社会法学研究会代表还就今后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协调、会议筹备等有关事宜进行了协商。

  此次四省联合研讨会的召开,在全国是一个探索,通过这种联合研讨形式,加强了四省代表和学者的交流与沟通,扩大了学术影响。社会法学科作为温州大学重点学科法学的四个发展方向之一,近年来积极引进人才,加大对外学术交流,已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出版了《东方社会法评论》(第一辑),学术影响日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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