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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法学会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3-01-30   来源:福建省泉州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2012年,泉州市法学会按照省委政法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法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暨建会30周年纪念大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紧紧围绕我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和经济社会新一轮跨越发展大局,以确保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为目标,以开展有助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为导向,以探索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提高组织建设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主线,履职尽责、拼搏进取,用法治保障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2012年,市法学会在自身组织建设、法学研究和法治宣传、学术研讨和交流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如下:

  一是重视组织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政委18号文件精神,完善法学会组织体系,发挥法学会整体优势。重视法学会阵地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完善规范管理,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学会自身建设。10月26日,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参加省法学会举办的会员管理系统软件及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12月14日,市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165名会员代表出席大会,并对理事、常务理事及领导班子进行换届。市法学会在加强会员管理的同时,探索为会员服务的新渠道、新机制。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的条件,继续发展新会员,壮大会员队伍。配合省法学会总结、梳理和报送团体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情况,进一步理清会员工作思路,在团体会员中确定会员联络员,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法学会与团体会员间的信息联络畅通,把会员组织起来,活跃起来,促进法学会会员工作向规范化迈进。晋江市法学会建立法学会重大事情议事制度,正确行使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法学会主要负责人的职权,加强内部协调,规范和加强文件档案管理,健全会员信息档案,接受省法学会和晋江市民政局年度检查。安溪县法学会建立调研联络员制度,确定36名调研联络员,落实三级调研联络体制,活跃调研工作氛围。

  二是积极组织学术研究。今年,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市委组织15个专题调研活动,承担创新公共管理服务,促进流动人口本地化的子课题调研,使调研成果真正转化成思路和行动,转化成具体政策、措施和计划,为泉州社会管理创新,为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完成《关于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调研》和《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的研究》调研文章。各专业委员会、各县(市、区)法学会、泉州开发区法学分会在充分调研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了各自社会管理创新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较好地把中长期与近期安排结合起来,有责任分工、有政策措施、有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开展实务法律和应用研究。认真办好会刊与更新网站建设,完成《泉州法学》和泉州动态编辑工作,强化“泉州法学”号召力。安溪县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功能,法学理论成果上新水平,全年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达52篇。德化县法学会组织选送了《中国法学会的成长与辉煌未来》、《我眼中的中国法学会——承担社会责任的勇者》、《放飞理想的风帆——我眼中的德化县法院青年法官研究会》等3篇文章参加省法学会举办的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

  三是注重抓好法律宣传。以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纪念活动,展示30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组织参加中国法学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大型青少年普法系列活动。深化突出“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组织广大会员深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配合做好“双百”巡回宣讲活动常态化工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双百”活动向基层延伸,开展主题鲜明、紧贴实际、指导性强的法治报告会,为泉州民主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全市各级法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坚持主动引领,积极拓展领域,针对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日益增长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利用自身法律人才荟萃的优势,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法学讲座、法律咨询、普法教育、法律援助等活动,组织资深法律专家参加泉州市2012年社会科学普及周开幕式暨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为有涉法问题和维权事项群众解疑释惑。组织参与《泉州年鉴》政法卷编撰工作。积极推荐会员参与开展执法巡视和案件活动,积极组织会员参与普法志愿者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组织会员参加3月份全国综治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活动。市法律咨询、服务专业委员会深化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指导开展医疗纠纷化解工作服务站的建立。参与《泉州晚报》社“保平安、创满意、促和谐”全市治安大整治专栏专刊策划和指导工作。参与《东南早报》社和泉州电视台法律咨询与法制活动。南安市、鲤城区法学会积极引导广大会员牢固树立解政府之所意,帮人民之所需的服务理念,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领导进言献策,共谋稳定大局。惠安县法学会组织会员先后参与各类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00多场,参加各类法制讲座50多场,分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万余份。

  四是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主动宣传与学习借鉴并重,提高对外法学交流的层次与质量,努力实现对外法学交流的新进展。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出访和法学交流活动。石狮市法学会派员参加赴晋江、厦门、宁波和江苏的学习考察,拓宽会员的视野,参与完成《赴宁波市学习考察社会管理经验的工作报告》。洛江区法学会加强区域法学交流,组织会员单位开展法学法制研讨座谈。加强与省内各设区市法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相互之间跨地区、跨学科的合作,加强与科研院校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聚焦各方面力量。与市依法治市办联合下转通知,组织广大会员参与“纪念中国法学会恢复重建30周年”征文活动。积极推荐会员申报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和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组织会员参与市社科联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规划课题,促进研究成果转化。组织会员赴广东、海南交流法学会工作,增长见识,学习经验。10月25日,组织参加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召开的年会。11月1日,参加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涉台刑律法律问题研究”专题研讨会。

  过去的一年,市法学会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力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平衡,主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不多,在培养壮大法学研究队伍、加强会员管理、为会员提供服务等方面还需提高,这些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013年,市法学会工作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中心任务,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服务广大会员,努力推动法学研究更加繁荣、法学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对外法学交流扎实推进、组织体系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定期召开法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改善市法学会办会条件和办公经费,落实各项工作保障。继续参与年度综治工作检查参评,通过组织开展自评和督导检查,对自身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能力建设进行量化考核。

  二、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学术交流。加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围绕沿海开发、环境保护、城市建设、青少年成长、社会治安、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社会关注、民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发动广大会员组织研讨。

  三、积极参加区域性法学论坛。通过外出学习考察,组织法学研讨和交流活动,加强与科研院校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将调研工作延伸到经济、科技、文化、宣传等部门,聚集各方面的人才力量。继续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法学家、法学青年”论坛、组织参与“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以及赴外省学习考察活动。逐步探索与高校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为基地,形成合力,共同攻关,共同发展的一条开展法学研究和共建活动的新路子。

  四、探索和推进研究成果应用转化机制。推进依法治市,普及法律知识。建立常态性法学研究联系点活动,充分发挥法学研究资源,组织应用法学课题研究,促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进入决策层,服务平安泉州、法治泉州,促进泉州经济发展。

  五、探索和建立研究成果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开展一些较有创新性、更富感染力的各类主题活动。继续办好《泉州法学》刊物和学会网站,《泉州法学》杂志将进一步加强专题策划、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推出最新研究成果,从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提高刊物的质量和水平,争取更大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使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唱响主旋律的舆论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继续开展法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对具有创新意义和理论和有实际运用价值的优秀法学论文,及时向有关方面推荐,并予以奖励。

  六、建立法学研究骨干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会员的政治素质。计划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适时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进行培训,以发挥会员在法学研究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进而推动我市法学研究整体水平的格局,积极稳妥发展会员,壮大研究骨干力量,注重扩大会员活动的辐射范围,逐步形成会员管理层、“骨干”层、有社会会员层三个圈子的互动,团结和吸纳社会法学人才,充分发挥法律人才数据库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繁荣法学研究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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