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12 来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
西部网讯 近几年来,省法学会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目标,注重发挥所属研究会在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协调各研究会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研讨交流活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收效明显。
积极参与立法 力推成果转化
2012年,省法学会主动联系省人大、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对省人大交办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劳动合同法(修订草案)》、《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草案)》等多部法律修订修改,安排由相关研究会提出了书面意见,有些法律意见被采纳。围绕省人大《2013年立法计划和2013年-2017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法学会迅速在全省法学界安排部署,征求意见,共征集近十条立法建议,已上报省人大法工委,受到了省人大的好评。省法学会的主动参与,不仅扩大了法学会在全省的影响,提升了法学会的知名度,更为省法学会以后参与法律修改和地方立法的常态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省法学会始终把“紧紧围绕现实需要、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作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突破口,针对当前社会的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集中开展法学研究,并着力推动成果转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省法学会推荐的《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荣获首届全国诚信建设制度创新十大最佳事例。省法学会报送的《西安市碑林区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管理办法》等5篇事例被收入中国法学会《地方法学会研究成果转化事例选编》。
加强指导协调 研究日益活跃
研究会是法学会组织推动法学研究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是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具体承担着开展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省法学会自理顺管理体制以来,始终把加强研究会建设,作为开展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研究会开展活动学会领导都亲自出席,活动消息及时在网站和《学会动态》上刊发。省法学会现有24个学科研究会,2012年有23个研究会举办了年会和各种学术研讨活动,共出版专著和编辑论文集10部。
近年来,省法学会注意发挥研究会的作用,一方面积极推动一些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研究会进行换届,为研究会补充有研究热情的专家学者。另一方面加强与各研究会的联系。从2008年开始省法学会每年召开一次研究会工作会议,邀请各研究会的会长、秘书长和一些政法实务部门的同志参加,在理论与实务的研讨交流中,确定研究重点,制定各研究会的活动计划。“法学理论如何应用于实践”始终是法学会工作的重点。2012年,省法学会在研究会工作会议上提出“让学者和研究走出书斋、走出课堂,走进实践、走进基层”,并督促各研究会在开展研究活动时多深入基层,紧贴实际需要。会后,各研究会纷纷创新工作方式,走入基层开展法学研讨活动。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各研究会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活动形式也不断创新。以前只在西安的各高校开展研究,2012年一些研究会开始深入基层,主动联系政法单位联合举办学术研讨活动。民法学研究会联合安康市法学会、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康市举办了“法治安康与民商法治”学术研讨会,警察法学研究会联合商洛市法学会、商洛市公安局,在山阳县召开了“公安基层执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富平县召开了刑法学年会等等,这些研讨会深入基层一线,紧贴当地实际需要,对策性很强,令人耳目一新,受到基层法律实务界欢迎。同时,各研究会在开展活动时也注重与各市法学会的联动配合,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双向合作,积累了经验。
加强资源整合 布局更加合理
2012年,省法学会对各学科研究会建设更加注重整体布局和研究实力。以前,我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囊括民事和刑事两大部分,设置与实践中民刑分开的格局不符,省法学会几次协调诉讼法学研究会,指导民刑分开设置,于2012年4月成立了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正在筹备中。围绕纪念82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省法学会积极联系西北政法大学,于2012年12月成立了宪法学研究会,填补了一大空缺。同时,为了更加密切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实践的联系,省法学会经过多次协调,将挂靠在西北政法大学的仲裁法学研究会改为挂靠在西安仲裁委,研究会活动变得更宽泛更有实效。为了凝聚更多的法学研究力量,在牢牢抓紧几所法学教育大校的同时,我们也开始调动其他高校的法学研究力量。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成立了建筑法学研究会。通过这些举措,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的布局更加合理,与实践联系更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