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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在昌吉州拉开帷幕

时间:2013-05-31   来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六五普法”提出的开展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要求,州法学会近日与州团委、州司法局、州教育局积极沟通,联合开展以“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为主题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此举响应了中央和自治区的号召,为青年志愿者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供了很好的活动平台。

  自新疆法学会、自治区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后,州法学会及时学习通知内容,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早筹划实施方案。州法学会与州团委、州司法局、州教育局及时对接,确定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在全州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2013年5月22日,州法学会与州团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州“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活动对象、形式和要求。提出要针对大中专院校、乡镇、村(社区)两委,兼顾社区群众和青少年犯、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以法治讲座、文化交流和普法宣传为主要形式,要求各县市及参与单位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扎实开展富有特色的普法宣传,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使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当前,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开展丰富多样、鲜活生动、喜闻乐见的活动,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这是自治州开展本次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主旨所在。下一阶段,自治州法学会将与参与单位积极联系沟通,按照自治区法治文化基层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精心准备、认真安排相关活动,以期达到高质 量、高水准、有实用的目的,从而为提升法治文化交流的层次,高效地完成普法宣传工作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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