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6-07 来源:厦门市法学会 责任编辑:
为了加强区级法学会建设,提高区法学会领导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区法学会在“法治厦门”建设中发挥更好的作用,厦门市法学会于5月9日-10日,用两天时间举办了区法学会领导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区法学会会长、秘书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第一副会长苏世明同志从“法学会历史沿革、法学会性质任务、法学会地位作用”等三个部分,为参培人员作了辅导,使大家对中国法学会的历史、性质、地位、作用、任务有了进一步了解。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功亮同志介绍了市法学会1984年成立以来,特别是2006年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划归市委政法委代管以来开展工作情况、自身建设情况,要求各区当前主要应在“抓好法学研究、推进成果应用、开展法治宣传、组织交流活动、服务管理会员”等五个方面开展工作;可以采取“牵头、联合、搭台、搭车、委托、依托、顺势、依靠”等方式方法,把区法学会工作搞活。培训班还安排了自学阅读和座谈讨论。此次培训是我市区级法学会自去年全部成立后组织的第一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