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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大兴调研之风,为法治鞍山献计献策

时间:2013-06-18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张广志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法学会坚持以有为争有位,以创新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学会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有效整合学术资源,不断壮大会员队伍,逐步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为推进“法治鞍山”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法学会系统先进单位,七次荣获上级颁发的活动“优秀组织奖”,先后三次在全省、两次在全国法学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会领导先后两次光荣出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法学会系统表彰大会,并受到表彰。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建立完善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牢牢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法学会始终立足自身这一职能定位,坚持将把握法学研究的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专门研究制定并以市委政法委文件转发了《关于繁荣我市法学研究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任务、目标等,都做出具体明确规定。积极教育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开展各项法学研究工作。先后在全市法学、法律界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主题研讨征文活动,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从而使我市法学研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法学研究组织体系。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我们始终把吸纳人才,壮大队伍作为繁荣法学研究的根本任务来抓。截止目前,我市法学会注册会员人数已由2005年转变管理体制前的188名增至1250名。2011年,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省法学会的大力推动下,我市在全省率先批准建立法学会党组,并按正局实职配备了党组书记。2012年换届后的新一届理事会共由206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副会长20人。本着精干、合理、高效的原则,理事会下设了由13人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和由14人组成的法律咨询委员会,成立了6个学科研究会,建立了由122名拔尖人才组成的法律专家人才库。为加强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在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聘任了10位副秘书长和28名联络员,保证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和会员管理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从而逐步建立完善了以学会机关为龙头,以学术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和学科研究会为主干,以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为基础,涵盖全地区、多领域的法学研究组织体系,为活跃法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是探索建立活跃法学研究的工作机制。为激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法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我们在较好地解决了机关办公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法学研究工作的考评奖励机制。每年都在全市法学会系统组织开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专门制定了《鞍山市法学会课题管理办法》,每年都确定若干有经费保障的立项研究课题。今年确定了10个立项研究课题。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法学人才和法学研究成果评选表彰活动。2012年,我们对评选出的改革开放以来“鞍山市十大优秀法学成果”进行了隆重表彰。今年初在全市首次开展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中,由市法学会组织推荐的法学学科带头人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命名表彰。对于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法学成果,我们在会刊、网站及新闻媒体上进行大力宣传弘扬,在社会上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崇尚法学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还将法学研究纳入全市综治考评体系,与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法学会工作纳入市综治考评实施办法》,每年都对全市政法各机关及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开展法学研究情况进行百分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该单位年度评选先进的依据,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各项繁荣法学研究措施的落实。

  二、紧紧围绕党政和政法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为推进“法治鞍山”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法学研究是法学会工作的主业。我市法学会每年都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政法中心工作,确定一至两个重点研究课题和若干分论题,于年初专门下发文件落实任务,分别采取由领导、专家牵头组成课题组、委托某部门或研究会、法学界与实务界联手等形式广泛开展研究,大兴调研之风,先后在全市法学、法律界组织开展30余次研讨征文活动,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2011年市法学会组织开展的“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和法律问题研究”征文活动中,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社会管理各相关部门踊跃参与,成立了20个课题组,分别由领导牵头,落实分工负责,共撰写出各类专题论文140余篇,为我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表扬。近年来,我们还分别围绕“依法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社区功能定位、管理模式及社会保障创新”、“推进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产城结合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专题,先后组织召开5次由全市各相关单位领导和基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深度探讨依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赢得了省法学会领导的充分肯定。几年来,我市法学会共征集各类学术论文1100余篇,从中精选出241篇优秀论文,先后编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和谐鞍山》、《建设法治鞍山,打造平安钢都》、《社会管理创新法律问题研究》等四部、累计200余万字的论文集,集中地展示了法学研究成果。

  二是成功举办和承办“法治论坛”。论坛是促进学术交流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平台。我市法学会于2005年成功地举办了以“法治、和谐、振兴”为主题的“鞍山法治论坛”, 6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登台演讲,踊跃为保障和加速老工业基地振兴献计献策;2007年圆满地承办了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研究”为主题的第四届“辽宁法治论坛”,全省150余名专家、学者汇聚鞍山,共谋维稳大计,我市领导在会上作了“关于化解社会矛盾的思考”的主题发言,受到一致好评;2011年成功地主办了以“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和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的第四届“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八城市法学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来鞍共议管理创新主题,鞍山市委书记在会上作了“关于加速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主旨演讲,赢得与会专家、学者和领导的高度评价。每次论坛一结束,我们都将取得的成果撰写成“论坛综述”,及时呈送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供决策参考。同时,我市法学会还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参加“中国青年法治论坛”、“环渤海法治论坛”、“东北法治论坛”、“辽宁法治论坛”、“沈阳经济区法治论坛”等各类论坛征文活动,共有398篇论文获奖。

  三是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和诚信鞍山建设。我市法学会发挥专家人才集中的优势,先后参与了《鞍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地方法规的草拟、咨询、听证及修改工作。2010年,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辽宁科技大学经法学院)受市人大的委托,起草了《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已于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这在我市尚属首次。按照《辽宁省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工作规则》要求,近两年,我市法学会参与了对全市拟曝光典型失信案件的法律评估工作。在市诚信办对两批共12件拟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征求意见过程中,法学会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论证,逐件提出评审意见,得到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我们还积极介入解决群众利益诉求工作,组织专家主动为多起涉法诉求疑难案件评估“把脉”,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并在《鞍山法学》会刊和“鞍山法学网”上开辟“法律咨询”服务专栏,认真解答百姓反映集中的涉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目前已解答各类问题1200余条,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社会效果和法学会的影响力

  一是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我们先后主办两场“双百”专场报告暨市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听取中央四部委“双百”报告团著名法学家所作的《物权法》和“科学发展观与法治建设”专题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收到良好效果。市法学会组建的由25名法学、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治宣讲团”,围绕“法治与民生”主题,经常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军营、社区、村屯开展普法宣传,几年来共开展70余场法治宣传咨询活动,直接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由市法学会主办的“鞍山法治大讲堂”已于今年3月正式开讲。市法学会还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市联合开展了“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少年大型普法系列活动暨青年志愿者普法行动,组建了由118人组成的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在7所中小学建立了“普法示范基地”。

  二是办好“一刊一网”。由市法学会主办的《鞍山法学》会刊,始终坚持办刊宗旨,突出办刊特色,注重办刊质量,2005年以来共出刊30期,编发各类法学文章500余篇、200余万字,每期会刊都能及时送达全体会员和市、县(市)区及有关部门领导手中,并与省内外同行进行交流,使我市法学研究成果得到及时宣传推介。《鞍山法学》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唯一“优秀法学会刊”,受到中国法学会韩杼滨会长的题词鼓励。“鞍山法学网”自2010年开通以来,瞄准打造地方法学会品牌网站和全市法学、法律界门户网站的目标,落实专人管理维护,严把上稿质量关,保证了“十大栏目”内容的及时更新,共刊发各类文字、图片稿件10万余条,访问量已达460余万次,与“鞍山政府网”并列被置于“鞍山人大网”首页,被评为“鞍山市文明办网先进单位”,受到市领导专门致信表扬。

  三是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我们积极为上级法学网站和各级新闻媒体报送稿件,几年来共在“中国法学网”、“辽宁法学网”和各级新闻媒体、网站,《中国法学会工作刊》、《民主与法制》、《平安辽宁》等期刊发稿170余篇。中国法学会《情况简报》专题登载了我市领导关于“法学会应主动介入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观点;市委办公厅主办的《鞍山情况通报》、《鞍山信息》分别刊载了市法学会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工作争先创优的经验做法,并配发了编者按,要求各单位学习借鉴;中央、省、市的一些新闻媒体也分别报道了我市法学会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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