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9 来源:会员部 责任编辑:
2013年6月17日,中国法学会举办了首届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李清林副会长明确要求各省、区、市法学会把这次培训班的收听收看及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中国法学会会员部。现通报如下:
一、各省组织收听收看情况
根据中国法学会的要求,全国32个省级法学会在省会城市均设立了分会场,另外在地市、县市设立111个分会场。全国各地在17日当天有近4900人同时参加了培训,其中中国法学会机关事业单位150余人,各地方法学会参加人员统计如下,共计4696人:
1.除省会城市外,还设置了地级市(县级市)的分会场,包括:河北4个、山西10个、吉林8个、云南15个、甘肃48个、新疆14个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2个,共计111个。
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同志们克服时间上的差异,并各组织了10多个分会场,避免了地市法学会路远不便集中的困难,使培训人员能够保持充沛的精力参加培训。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罗笑虎同志作出“安排组织好,市、县在本地公安局参训,不要来兰”的批示。省法学会在省公安厅、13个市州、兰州铁路和甘肃矿区及33个县市区设有48分会场参训总人数达1530人。
2.17日当天辽宁省法学会会长陈素芝、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王骏及部分省区市委政法的领导同志亲自到会场收听收看,对我会举办的电视电话培训会议高度重视。
3.西藏、海南和青海等边远地区的法学会克服人员少,地域广的困难,认真组织集中培训,会场上反映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4.陕西、宁夏法学会为了保证收看时间,与公安厅联系用餐,保证全体人员按时参加,无一迟到早退。
二、各地法学会对此次培训班的反映与评价
1.与会同志认为,举办这次培训班是中国法学会在新时期加强地方法学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很及时、很有必要,对从事法学会工作的同志是一次开拓视野、学习知识、提升能力的难得机会。对于加强法学会工作指导和引领,宣传交流经验,提高法学会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各级法学会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2.各地法学会普遍反映此次培训形式新颖,覆盖面广、受众面大、参训人多。此次会议公安系统提供了大力的支持,通过电视电话会议方式进行培训,有效扩大了培训范围。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精力集中,认真收听收看,会风良好。培训内容在第一时间传达到省、地、县三级,使更多的基层学会干部参加了培训
3.参加培训学员普遍反映本次培训班层次高,主题突出、针对性强,内容丰富,既有思想动员、理论辅导,又有经验介绍、工作交流。孟建柱书记对这次培训班做出重要的批示,充分肯定了法学会所取得的成绩,为法学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指明了方向。陈冀平常务副会长所作的主题报告,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徐显明教授的专题报告,为发挥法学会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厘清了思路。七个地市级法学会的经验介绍,为全国地市法学会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
4.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培训班完全符合中央规定,节俭高效。虽然培训仅一天,但效果突出、收获很大。通过培训,使法学会工作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加明确了法学会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更加明确了市、县法学会建设的任务,更加明确了法学会工作的目标要求和方法措施,更加了解中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明确和增强了法学会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此次培训不仅提高了各级法学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组织开展工作的能力,也提高了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为地市法学会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法学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各地法学会落实情况
大家纷纷表示,要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培训班的领导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部署,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市法学会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全身心投入,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法学会各项工作,努力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好。
1.17日当天,河北、内蒙古、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西、陕西法学会的领导同志在中国法学会培训结束后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各地市法学会的同志要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培训情况,并通过网络,刊物、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好这次培训会的精神。法学会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培训班的精神实质,要结合工作实际,学先进,找差距,明方向,鼓干劲,积极配合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当地实际,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同时就本地区法学会下一步工作,明确了重点,提出了要求。
2.6月16日下午,湖北省法学会召开了市州法学会工作座谈会,通报工作,交流体会,分析问题,就法学会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6月17日下午,全国培训班结束以后,又组织大家进行了座谈讨论。
3.四川省法学会在北京远程培训结束后,又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继续培训,播放专题片《与共和国风雨同行——前进中的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明国作了讲话,就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重要批示和本次培训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4.6月18日,福建省法学会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结合培训班精神,总结交流上半年设区市法学会工作,并按照中国法学会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要求,对全省下一阶段法学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5.6月18日上午,贵州省法学会以中国法学会举办这次培训班为契机,及时召开全省法学会工作座谈会。听取了省法学会及9个市州法学会的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省法学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市州法学会组织建设的现状,对全省法学会下步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省法学会已将培训全程音像资料制作成光盘,发各市(州)。
6.6月18日至19日,黑龙江省法学会召开了市地法学会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学习讨论了如何贯彻培训班精神和陈冀平同志的讲话,4个市(地)和1个区法学会介绍了工作经验,审议、讨论了《黑龙江省社会管理中和智力法学会工作检查考核细则》。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玛俐出席并讲话。
7.会后,北京市法学会向会长吉林同志、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同志呈递了《关于北京市法学会关于参与首届全国地市级法学会干部培训班的情况报告》。河北、海南等法学会及时向省委政法委领导和法学会主管领导书面汇报了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