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29 来源:河南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22日,河南省法学会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有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对河南省法学会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河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李新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九督导组组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杨国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九督导组副组长、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涛及督导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第一副会长郭俊峰,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会长李承先,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杨文杰以及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李新民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对省法学会来讲,是一次学习提高、深化认识、改进作风的机会,也是一次推进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机会。省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好、开展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问题,确保活动成效。
李新民要求,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和省法学会实施方案的规定,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把握好“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重解决精神懈怠、能力不足和对人民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解决思想问题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突出省法学会特色,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李新民强调,要立足省法学会实际,按照精简、高效、务实的原则,把中央、省委的要求与做好省法学会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干事创业的热情进一步激发,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用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法学会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杨国功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省法学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员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努力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杨国功指出,督导组将按照省委要求,坚持良好作风,紧紧依靠省法学会党组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工作职责,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加强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努力推动省法学会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填写了评议表,对省法学会领导班子和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