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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走进陕西省未管所

时间:2013-07-29   来源:陕西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11日上午,陕西省法学会、团省委、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领导和青年法律志愿者一行30余人,冒着高温酷暑来到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热情帮扶帮教服刑少年,开展法治文化宣讲、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图书赠送活动。帮教大会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副所长张力光主持。团省委副书记、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单舒平,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魏清利,团省委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崔梦社,西安交大法学院院长助理吉兰湘,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漫等领导一同参加活动。

  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党委副书记、政委荆晓军致欢迎词。他指出,在“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中,省法学会、团省委、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领导和青年法律志愿者来到我所,慰问帮扶,奉献爱心,这充分体现了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服刑少年的关注和关爱。荆政委勉励服刑少年学会用心去感知、把握、理解和承载这份爱心的内涵,时时鞭策自己在改造中积极进取,向着健康的、善良的、守法的和奉献的方向不懈努力!惟其如此,才不会辜负社会各界的一片殷殷关爱之情!

  接着,来自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志愿者和10名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少年结成了“一对一”的帮教对子,青年律师志愿者代表作了通俗易懂、掷地有声的帮教和法律服务承诺,表示在他们走向社会后,如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青年律师们愿意热情相帮。手捧印有青年律师志愿者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和电邮的名片,聆听着温馨真诚的谆谆叮嘱,服刑少年深受感动,因为对于他们刑满释放回归社会以后的人生之路而言,又多了一道有力的保障。

  随后,举行了赠书仪式。当服刑少年从来宾手中接过贴有省法学会、共青团陕西省委、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西安交大法学院和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标识的法律类图书画册时,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渴望的神情和喜悦的笑容。西安交大法学院的10名学生志愿者,与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起,参观了服刑少年的图书室、食堂和宿舍,并与他们谈心交流,鼓励他们认真学习,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参加这次活动的学生志愿者也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社会实践机会,达到汲取营养和丰富阅历的目的。

  最后,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陈凌云博士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为题,作了一场生动活泼的法治报告。她时而引经据典,信手拈来法律条文;时而以案说法、以案析理,以身边人说身边事。她语重心长地留给服刑少年3个建议:一是不要轻易在别人的书面文件上签字;二是不要轻率作出决定;三是如果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应及时求助于法院等国家机关。一个多小时的法治讲座,陈教授始终紧紧地抓住服刑少年的注意力,引导他们积极思考、踊跃发言讨论,形成良好的互动氛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次慰问帮教活动是按照中国法学会和共青团中央的统一部署,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要兼顾到社区矫正帮教人员、青少年犯、戒毒人员等特殊群体的要求组织实施的,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体服刑人员守法用法意识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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