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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首都法学研究 服务北京法治建设

时间:2013-08-0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

  引领首都法学研究 服务北京法治建设

  ——访北京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吉林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这一大背景下,北京市法学会如何在新形势下让法学会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本社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北京市法学会会长吉林。

  记者:近年来,北京市法学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您如何看待当前学会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吉林:当前,首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正处在最佳机遇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既是新时期党中央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也对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更大责任。首都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为首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记者:面临这些新形势和新任务,北京市法学会应如何应对并满足新形势下对学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您能具体谈一下吗?

  吉林: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北京市法学会进一步履行好职责,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体讲:一是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二是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三是要充分发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阵地作用。

  第二,要坚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工作的主线。市法学会要引领、协调、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努力推进研究成果进入决策,为首都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要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法律问题的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等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及时研究破解劳教制度改革、司法运行机制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等四项重点改革推进过程中涉及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是推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不断发展的动力源泉。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对法治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大对各类创新活动的扶持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四,大力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必须有一支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武装起来的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北京市积极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努力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培养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勇于开拓创新的法学、法律专业骨干。高度重视中青年法学人才的成长,通过举办中青年法学高层论坛、评选杰出青年法学家、资助出版发行研究成果等方法,千方百计为他们推出成果创造条件,努力培养和塑造一批政治坚定、理论深厚、成果丰硕的中青年法学专家。

  记者:近年来,北京市法学会的自身建设以及法学会系统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请您谈一谈学会在这方面建设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吉林: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和研究组织建设,为法学研究提供良好的服务,是推进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法学会自身建设方面,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密切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渠道和方式,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为增进沟通交流、推介优秀人才、促进成果转化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真正把法学会打造为“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抓好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日常管理,提高干部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法学会整体工作水平。在研究组织建设方面,着力建立健全门类齐全、设置合理、结构科学、充满活力的研究组织体系,使其真正成为各学科、各部门、各领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组织的服务管理,提高研究质量,壮大研究队伍,实现法学会监督管理与法学社团依法自治的有机统一,促进各研究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学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组织领导,帮助协调解决法学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法学会工作条件,为法学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与全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争取资金、人力、物力、信息等方面的支持与配合,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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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同志简介

  吉林,汉族,1962年4月生,上海市人,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副教授,高级经济师。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市政协主席,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北京市法学会会长。

  曾任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北京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校长,北京行政学院院长。

  北京市法学会简介

  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1月11日。目前的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是2008年7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换届以来,新一届领导班子正在朝着“树一流的标准、出一流的成果、创一流的经验”努力前进。

  北京市法学会于2003年建立了三级课题研究机制,完善了《北京市法学会法学研究三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课题评审机构。几年来,先后组织了多项研究课题,这些课题,对深化理论、推动实践起了很好的作用,得到中政委和北京市委政法委的好评。

  目前北京市法学会拥有35个研究会和社团法学会,7000余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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