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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怎么干也不过分”——与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面对面

时间:2013-10-24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责任编辑:

  “不为权位轻而自卑,也不因机构小而无为。”

  在哈尔滨市法学会,这句出自专职会长陆文君的名言作为承诺被真正落到了实处。

  虽然只有10个行政编,工作人员总共11人,但这些年哈尔滨市法学会做的一系列工作却让同行刮目相看。

  变化和成绩的取得,可以说,会长陆文君功不可没。在中国法学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陆文君成功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在10月11日的全国法学会工作座谈会上,陆文君与全国的同仁们分享了“哈尔滨经验”。

  “基层要有腿”

  陆文君担任市法学会会长这一要职,已有7年。

  还是在2006年9月,恰逢市法学会换届,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陆文君开始兼任市法学会会长。

  陆文君上任伊始,就着手健全了市法学会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不在多少,一定得坚强,人员得力。”最终陆文君为市法学会争取到10个政法行政编制,“除去我,其中领导占了7个,这主要是考虑到让党员干部们有上升的空间。”

  机关里的党员干部多来自于市政法委、市司法局、法院、公安部门,一直以来,干劲很足。通过考评,至今,市法学会已有5名同志被提拔重用,走上正副处级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干部的工作热情,从“让我干”向“我要干”转变,也增强了他们倾心法学事业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经过努力,哈尔滨市法学会最终实现了由市委政法委代管,迁入市委办公,60万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当市法学会的组织机构完善后,陆文君又开始了新的思考,他认为:“必须要有基层法学会,要建立上下两级得力完整的组织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工作体系,解决机构、编制、经费、活动方式等问题。”

  “这并非我有先见之明。”陆文君说,“我做过区长、区委书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在基层工作多年,深知法学会的工作如果底下没有腿无法做事。”

  刚开始,建立区法学会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南岗区率先建立第一个区法学会,松北区紧随其后。不过在松北区建立法学会时,就实施了地校合作的新型模式,当时是整合了市法学会、松北区、商学院的资源,大学的专家学者作为区法学会的副会长,牌子在区委,研究基地设在大学。

  “这么多年我的体会是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做这个工作不能等红头文件,要挨家走,到每家走,和区委书记谈。要有内在的动力,要有创新的意识。”陆文君说。仅一年半的时间,哈尔滨市法学会就建立区县法学会12个,8个城区全覆盖。

  搞活动“点子”多

  组织建立后,如何活动和运转的难题,又摆在陆文君的眼前。

  在他的带领下,哈尔滨市法学会仅用3年时间,就实现了从过去“老三有”(有人干事、有地方干事、有钱能干事)到现如今“新三有”(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的转变。

  “我们靠的就是三个创新,即地校合作、会长例会制、论坛机制。”陆文君坦言。

  从2007年起,哈尔滨市和区县法学会全部与设有法学专业的10所高校郑重签约结对子合作,融入308名法学专家学者,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75人,博导、硕导56人,彻底解决了法学会工作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而每个月召开一次的区县会长例会制也是市法学会的创新之举,至今该例会已召开66次。例会采取由区县法学会12个会长实行轮值制,每个法学会一年承办一次。几年发展下来,这种例会已经从最初的参观当地发展经济的工作成果发展到如今直接参观法学会的工作成果。

  “法学研究搞了什么,法学实践搞了什么,你做了什么实事,几条就能说明问题,一目了然。”陆文君介绍,一般例会上不是所有人都发言,一个主讲人要说出该法学会一年中工作有什么进展,遇到什么困惑,还有什么问题,然后别人插话,大家集思广益。

  此外,在哈尔滨市法学会的工作创新中,创新论坛机制正成为重要工作内容。

  在每年一届的“哈洽会”上,哈尔滨市法学会主办了最著名的“法治论坛”。论坛的主题包括资本安全、法制保障、贸易纠纷解决问题,如何合作共赢,推动合作和招商等。

  这个创新的点子是在一次市法学会组织的专家联席会上提出:“这么大的一个会,法学会不参与进去不行,不能仅仅看成是经贸洽谈会,法治不走到经贸领域,谁来保证诚信和资本的安全,一旦出现国际纠纷,谁来进行裁定,这种机制如果不建立起来,哈洽会就很难走得更远。”陆文君总结。

  至今,哈尔滨市法学会已连续在五届“哈洽会”上成功举办“法治论坛”,该论坛因内容重大、影响深远而成为哈洽会上一张不可或缺的名片。

  通过多年的发展,今天的哈尔滨市法学会已有17个研究会,均为专业性比较强的组织。

  “像环境资源研究会就设在东北林业大学;劳动法学就设在劳动保障厅;交通安全法学就设在公安交警支队;妇女维权就设在市妇联……”陆文君如数家珍。

  “有坚强的组织,有地校合作的保障,有召开例会的工作机制,还有抓工作一抓到底的精神,最终形成市法学会有组织、有研究、有成果、有激励的良性运行机制。”陆文君认为,通过这几点,极大促进了哈尔滨市法学会的蓬勃发展。

  解决“向何处去”

  2010年,发展中的哈尔滨市法学会又面临着一个新问题,即向何处去。

  在此情形下,市法学会适时提出了“四个上台阶”。即政治思想上台阶、法学研究上台阶、法学服务上台阶、自身建设上台阶。

  “四个上台阶”历时3年之久,陆文君解释说,所谓上台阶就是完善提高水平。

  “法学会的组织设在了区里,基层怎么办?这是我们经常会思考的问题。”

  最初市法学会曾经探索过在街道建立法学研究基地,但当时没有完整的构想,没有一个成熟的组织机制,后来在报道中看到了上世纪60年代美国的一种教育模式:法律诊所。

  “这种模式很好,可操作性强。”哈尔滨市法学会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对“法律诊所”给予准确定位,即从无偿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入手,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接待咨询、受理求访求助、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搭建与市民互信交流的平台。既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平台,又是调处第三方矛盾的服务窗口。

  2010年,南岗区法学会第一个尝试在社区建立法律诊所,区法学会与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合作,在三姓、哈西等社区先行试点探索。

  实行之初,也有职能部门认为法学会连公共服务、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等民生问题也管,超越了其职责范围。陆文君则认为,民生服务中也包含着法律问题,一旦处理不当,就会衍变升级,引发社会矛盾。市法学会创建的法律诊所就是作为第三方平台要把各种矛盾消灭在萌芽中。

  哈尔滨市法学会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法学会领导的认可和高度评价。有了上级的支持,作为哈尔滨市法学会专职会长的陆文君工作干劲更足了,他表示:“各区县法学会要把思想统一到只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怎么干也不过分的认识上,把力量凝聚到‘弘扬法治,崇实创新,甘为奉献,服务为本’的哈尔滨市法学会精神上,团结一心,真心实意办为民谋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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