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3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经报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批准,广东省法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于3月31日在广州珠岛宾馆举行。
一、会议概况
省委、中国法学会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庹震,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会员部主任张所菲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向大会表示祝贺。王乐泉同志代表中国法学会作了重要讲话,马兴瑞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会议开幕式由省法学会会长王骏同志主持。来自全省各地级以上市政法部门、法学会,直相关部门、高等院校,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的230多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王乐泉同志充分肯定了广东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的工作。他指出,广东省法学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汇集起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希望广东省法学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在服务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马兴瑞同志代表省委、省政府致辞,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他强调,法学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学研究,加强对我省全面深化改革中法律问题研究,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要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支持、推动法学会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提供良好条件,促进各级法学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大会选举产生了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215名,其中常务理事85名,副会长27名,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梁伟发同志当选为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省委维稳办主任陈文敏同志当选常务副会长。大会通过了聘请德高望重的寇庆延、王骏同志为名誉会长,通过了聘任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21名。新一届理事会构成涵盖了省直党政有关部门和省市政法部门,市县法学会和各学科研究会,高等院校、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比上一届有如下特点:一是新当选的会长是原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熟悉政法工作和法学会工作,组织领导能力强;二是新一届理事会省直政法部门副会长由原来现任正职领导改为副职领导兼任,并增设了一名常务副会长,有利于省法学会领导班子召集会议研究工作和工作协调;三是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会长、各地级市现任或原任政法委书记普遍成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四是常务理事年轻化,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常务理事不超过63周岁;五是常务理事代表的界别广泛,增加了各学科研究会和高校的名额,还增加了新闻媒体界的名额。六是新聘任的学术委员会在社会和学术界的社会影响力更大。
二、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
大会审议通过了省法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梁伟发同志作了讲话,明确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大会决定着力完善六项工作机制(法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区域性法学交流合作机制、法制宣传长效机制、法学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地市法学会建设和会员管理服务机制),更好地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为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为确保我省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创造优良的业绩,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贯彻意见
一是印发大会有关资料和文件,供各地市法学会和省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贯彻学习。二是督促推动届满未换届的地级市法学会、学科研究会尽快换届,把按规定做好换届工作作为全省法学会系统迎接新挑战、实现新跨越的一项基础性、保障性工程抓好落实。三是适应新形势、谋划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充分发挥省法学会领导班子职能作用,组建“一办五组”(综合协调办公室,法学研究组、咨询与服务组、调研与指导组宣传与教育组和交流与合作组)工作架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为不断推进我省法学理论、法治实践、法律制度、法治文化创新,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特此报告。
附件:1.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会长、名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名单
2.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3.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名单
广东省法学会
2013年4月18日
附件1
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会长、名誉会长、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名单
会 长:梁伟发
名 誉 会 长:寇庆延 王 骏
常务副会长:陈文敏
副 会 长:(按姓氏笔画排序,27人)
于 敏 王少勇 王学成 王 波 石佑启 朱义坤 何广平 何桂复 张文彪
张仲会 李炳余 杜承铭 陈少波 陈华杰 欧永良 徐忠明 莫高义 梁德标
梁 震 黄慧彪 葛洪义 董 皞 谢建华 韩建清 蔡镇顺
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
常 务 理 事:(按姓氏笔画排序,85人)
于 静 尹玉海 王义军 王光圣 王均科 王学沛 王 涛 邓世豹 邓成明
邓远强 邓剑光 韦华腾 冯 彤 冯桂雄 叶常浓 龙著华 关永红 刘 恒
孙 平 朱永平 朱列玉 朱最新 许平坚 何成华 吴 沙 吴国平 吴家清
吴群养 宋儒亮 张友生 张长龙 张国林 张继洲 张富强 李石保 李达文
杜镜初 杨世强 杨建华 杨金华 杨美林 杨振洪 杨解君 沈晓敏 肖 文
邵俊武 陈永鸿 陈亚平 陈 吴 陈样新 陈 然 周林彬 周显志 周新全
林壮森 林宏坚 林锡明 郑楚宣 姜 虹 骆梅芬 夏 蔚 徐松林 徐 南
莫季华 梁少芬 梁均达 黄双福 黄文平 黄 立 黄亚英 黄伟闻 黄树安
曾国欢 舒 扬 蒋尊玉 谢 伟 鲁晓明 詹礼愿 蓝海林 廖文松 廖荣辉
蔡彦敏 谭 玲 黎兆元 霍 敏
附件2
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213人)
于 敏 于海涌 于跃江 于 静 万安中 马栩生 马 巍 孔繁荣
尹 鹏 尹玉海 尹恩林 王学成 王义军 王少勇 王光圣 王权典
王均科 王学沛 王 波 王荣珍 王晓先 王晓华 王晓明 王 涛
王继远 王飙尘 邓世豹 邓成明 邓丽娟 邓远强 邓剑光 邓普丰
韦华腾 冯 珍 冯 彤 冯桂雄 卢修敏 卢晓珊 叶常浓 石佑启
龙著华 关永红 关向明 关英彦 刘开正 刘冬梅 刘 恒 刘锦龙
孙 平 朱义坤 朱永平 朱列玉 朱最新 江德平 许 冬 许平坚
许细燕 严小宜 何成华 何桂复 何广平 吴伟达 吴 沙 吴国平
吴育珊 吴家清 吴群养 宋儒亮 应飞虎 张文彪 张 健 张仲会
张友生 张心明 张长龙 张永忠 张玄英 张志强 张和林 张国林
张洪林 张晋红 张继洲 张彬照 张富强 李炳余 李 军 李凤英
李石保 李达文 李晖华 李皓平 李锐忠 李漫天 杜承铭 杜镜初
杨 志 杨世强 杨咏婕 杨建华 杨金华 杨美林 杨衍宇 杨振洪
杨楚豪 杨解君 沈晓敏 肖 文 肖文齐 肖胜方 苏云太 邵俊武
邵维国 陈瑞光 陈 建 陈 斯 陈少波 陈文敏 陈华杰 陈永鸿
陈亚平 陈 吴 陈样新 陈桃生 陈 然 陈瑞林 陈赛齐 陈燕飞
周林彬 周贤日 周显志 周新全 房文翠 易华亮 林壮森 林宏坚
林柱育 林锡明 林碧青 练 静 郑楚宣 金 军 姚志伟 姚勇刚
姜 虹 欧永良 胡永康 钟 东 骆梅芬 夏正林 夏 蔚 姬新江
徐忠明 徐 韬 徐正泉 徐松林 徐 南 徐 瑄 徐德胜 莫高义
莫季华 常廷彬 梁少芬 梁 争 梁伟发 梁 震 梁均达 梁增昌
梁德标 黄 武 黄双福 黄文平 黄 立 黄亚英 黄伟闻 黄丽萍
黄恒星 黄树安 黄晓慧 黄益斌 黄慧彪 韩建清 彭敏晖 曾 颜
曾纪宏 曾国欢 曾金文 程春华 舒 扬 葛洪义 董 皞 蒋尊玉
谢建华 谢 伟 鲁晓明 慕亚平 窦锋昌 詹礼愿 蓝海林 雷广明
廖文松 廖宇权 廖荣辉 翟凯夏 蔡镇顺 蔡 铭 蔡国芹 蔡彦敏
谭 征 谭永多 谭 玲 黎 明 黎兆元 薛晓光 霍 敏
附件3
广东省法学会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名单
(以姓氏笔画为序,21人)
于海涌 王 涛 关向明 朱永平 吴家清 张长龙 张永华 张和林 张富强
杨建广 周显志 金 军 徐忠明 徐松林 黄亚英 彭真军 葛洪义 董 皞
蔡彦敏 蔡镇顺 薛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