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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法学会会长到哈尔滨市法学会检查指导“法律诊所”工作

时间:2014-08-05   来源:黑龙江省法学会  责任编辑:

  7月31日上午,王东华会长来到哈尔滨市法学会检查指导“法律诊所”工作,实地参观了市儿童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律诊所,以及兆麟街道兆麟社区、花园街道繁荣社区、大成街道新吉社区法律诊所,并听取哈尔滨市法学会、南岗区法学会及有关法律诊所的工作汇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单宝臣,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陪同检查工作。

  王东华会长充分肯定了哈尔滨市法学会在引领繁荣法学研究、组织体系建设,尤其是组织专家学者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方面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指出,哈尔滨市法学会工作是全省全国法学会系统的排头兵,“法律诊所”充分聚合地校人才优势,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第三方身份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相关经验在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上介绍,得到孟建柱、韩杼滨、陈冀平等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王东华强调,近年来医疗纠纷多发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关注的热点之一,哈尔滨市法学会迎难而上,以创新的理念将 “法律诊所”办到了医院,开拓服务百姓、服务社会的新领域。法学专家、律师和社会工作者以第三方的身份,为医患双方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和调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在源头化解医患矛盾于萌芽状态。

  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法律服务无偿、便捷。“法律诊所”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和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降低了百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的门槛。二是法制宣传及时、有效。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懂法守法的公民,但目前法律知识普及在时间、空间和针对性等方面均存在空白点,不适应百姓现实需求。“法律诊所”扎根社区、医院和乡村,在百姓身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能够在群众有需要的时候及时给予咨询服务,大大提高了法制宣传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拓展法治的有效平台。“法律诊所”依托基层、融入社区和医院,由高校法学专业师生、律师和志愿者以第三方身份调处社会矛盾、接待救助、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在源头搭建起了为民服务的平台,发挥了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减压、缓冲的“稳定器”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王东华强调,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是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关于法学会要做好“三个服务”要求的具体深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方面,“法律诊所”充分发挥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方面,“法律诊所”为百姓提供了优良、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方面,“法律诊所”为他们搭建起服务群众和参加法治实践学以致用的平台。

  王东华指出,“法律诊所”是市(地)、区(县)等基层法学会开展工作、服务法治实践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东奇对哈尔滨市法学会“法律诊所”工作也十分关注。王东华就“法律诊所”下步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工作要做细做实,确保“法律诊所”真正发挥作用。细化群众需求,有效运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通讯工具,以更加符合群众习惯的方式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法律诊所”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实效性,获得百姓认可,让群众满意,使“法律诊所”保持旺盛生命力。二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确保“法律诊所”健康持久发展。“法律诊所”有效发挥作用,离不开党委政府、街道、社区的支持,要在依托党政力量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化建设等不断强化人员、经费保障,为“法律诊所”长期无偿为民服务提供坚实保障。哈尔滨市法学会与区县市党委政府及时沟通,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三是充分利用人才资源,确保“法律诊所”服务优质便捷。区县级法学会,尤其是边远县(市)法学会在“法律诊所”建设方面要按照方便工作、便于百姓的原则,有效利用当地法律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同时,市(地)法学会要加强管理,整合辖内“法律诊所”资源,充分发挥知名专家的作用,通过网络预约、网络咨询服务等方式,为法律人才相对缺乏地区的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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