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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问题研究》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鉴定

时间:2013-06-25   来源:研究部  责任编辑:

  2013年5月25日,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之《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问题研究》成果在北京接受了专家评审鉴定。评审鉴定组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教授魏振瀛任组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胡锦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四川大学教授左卫民、山东大学教授齐延平担任评审鉴定专家。

  项目组首席专家赵秉志教授向评审鉴定组报告了项目完成的总体情况、研究成果、创新观点和应用价值。通过来自10个院校和部分政法机关共48位课题组成员3年大集体攻关,形成了60万字的综合性研究成果,包括:关于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研究;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法律保障研究;关于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社会和谐稳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研究;改善民生与和谐稳定的刑事实体法保障研究;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程序保障研究等。

  研究成果提出了数十项创新性观点,如:要从国家人权状况的高度来看待残疾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弱势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问题;要把“促进就业”作为我国制定税收优惠制度的指导思想,形成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的系统性、长期性的制度;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6项原则,以及社会救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基本项目的具体法律框架;建构公益诉讼,明确公益性诉讼主体范围,发挥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刑法修正案应当吸纳民生保障的精神,把民生需求作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标准之一等。

  报告从我国教育制度的历史发展、制度内涵层面探讨了实现教育公平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分析了配套机制缺失的原因,从而为教育不公平问题的解决提供的历史借鉴和制度性理论参考;提出了促进就业所要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从权益诉求、权益配制、责任结构等方面促进就业立法的具体建议;为我国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提出了政策目标体系、实现路径、具体方法步骤和相关的立法建议,为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等等。

  评审鉴定专家在审阅项目研究成果并现场听取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就报告的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与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在项目组全体成员回避的情况下,评审鉴定组进行了充分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定该项目的鉴定等次为优秀,并确定了评审鉴定意见。

  评审鉴定组认为,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法律问题研究课题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和理论价值,6个子课题的设计,从我国的实际出发,较完整的涵盖了民生领域相关问题。课题组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多角度展开论证,从历史出发,分析了各专题的现状,完善了相关问题的理论基础,并提出了下一步提升相关问题法律保障的建议对策,各个子课题有实证材料的支撑,论证有理有据,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创新性,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评审鉴定组同时建议项目组对项目成果体例进一步提升,进一步深化对可供国家决策的建议论证。

  最后,评审鉴定工作办公室要求项目组按照评审鉴定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项目成果,于6月底之前报中国法学会验收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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